1979年實施的《臺灣關係法》(Taiwan Relations Act)是一部現行的美國國內法,規範了美國與臺灣關係。該法對於維護人權與台灣和平的主要條文有:
● 任何企圖以非和平方式來決定臺灣的前途之舉 -- 包括使用經濟抵制及禁運手段在內,將被視為對西太平洋地區和平及安定的威脅,而為美國所嚴重關切;
● 維持美國的能力,以抵抗任何訴諸武力、或使用其他方式高壓手段,而危及臺灣人民安全及社會經濟制度的行動;
● 本法律的任何條款不得違反美國對人權的關切,尤其是對於臺灣地區一千八百萬名居民人權的關切。玆此重申維護及促進所有臺灣人民的人權是美國的目標。
目前台灣兩個主要政黨,中國國民黨與民主進步黨,在2020台灣總統候選人的黨內初選辦法,完全「忽視台灣人民人權」,已經對台灣人民人權產生傷害,並造成人民對政黨失去信任,也是對人權的戕害。
自1979年美國實施《臺灣關係法》後,40年來,沒有任何一個政黨、或總統,甚至極具威權的蔣經國總統,都不曾反對過美國的《臺灣關係法》。
這種黨內初選情形,已經造成台灣人民人權傷害,美國政府有義務依據《臺灣關係法》介入台灣兩黨的總統初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