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英文新聞 / 綜合報導)中國10日以台灣石斑魚多次驗出禁用藥物為由,宣布6月13日起禁止輸入,我國農委會轟此舉違反國際規範,除了祭出三項措施協助受害農民,也不排除向世界貿易組織(WTO)申訴。
綜合中央社與自由時報報導,中國海關總署10日通知各單位,台灣石斑魚檢出孔雀石綠、結晶紫等禁藥,土黴素也超標。這是繼鳳梨、釋迦、荔枝後,中國再對台灣農漁產品祭出進口禁令。
農委會主委陳吉仲表示,台灣石斑品質佳,2019、2020年都未驗出用藥超標,2021年中國稱台灣兩處養殖場超標,農委會追查後都符合規定,但中國卻對台灣提出的問題置之不理。
陳吉仲強調,依據國際貿易規範,農產品殘留物超標時多以退運或銷毀該批次貨物為主,中國做法已違反邊境檢驗慣例以及WTO的食品安全檢驗與動植物防疫檢疫(SPS)規範。我方將提供相關數據,要求中方儘速回應,若未果,不排除向WTO申訴。
海洋大學水產養殖學系特聘教授冉繁華認為,中國可能藉由檢疫等手段,阻擋他國農產品輸入,設下「無關稅障礙」。早年台灣石斑養殖技術流入中國,但冉繁華指出,中國近年來也投入研發相關養殖技術,惟在新冠肺炎(COVID-19)疫情衝擊下,封城等措施使當地石斑價格面臨崩盤危機。
冉繁華提到,觀察發現,國人原本偏愛現殺活魚,現購買冷凍魚等海鮮的意願已增高。相較日本,作為海島國家,台灣水產品食用量並不算高,真正應思考的問題是,台灣水產養殖業的未來在哪裡?
針對中國此限令,漁業署立刻啟動三大措施。一、調節石斑魚上市期間與產量,避免市場需求飽和,並透過低利款鼓勵分散養殖風險。二、對內加強拓展漁產品銷路,與網紅、電商、購物平台、超市量販零售業者合作。三、強化海外拓銷,鎖定美、紐、加、歐盟等市場。農委會將在屏東、高雄設立石斑冷鏈物流加工,助其銷往歐美地區。
根據農委會,我國2021年石斑魚年產量約1萬7千公噸,主要產區為屏東(40%)、高雄(25%)及臺南(25%)等地區,內外銷比為3:2。2021年外銷中國數量為6,121公噸,占總產量36%。然而,中國是我國石斑最大外銷市場,去年外銷6,681公噸,中國就占了91%,其他市場包括香港、美國、日本、紐澳等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