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英文新聞/政治組 綜合報導)延宕多時的《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今(5)日終於完成朝野協商,但碳費及永續會等條文未達共識,該法將於下週院會表決後三讀通過。民進黨立委洪申翰指出該法三亮點,包括各部會權責明確入法、新增公正轉型定義及條款、以及防減災系統與氣候變遷調適系統相互合作。
各部會權責明確寫入法律條文
氣候變遷影響甚廣,從經濟部、環保署、農委會、衛福部等行政部會都須積極協助民眾與產業因應。不過,院版條文原先僅將各行政部會的權責放在「立法說明」而非「法律本文」。洪申翰自三年前就開始強調,須將各部會因應權責於修法的「本文」中明確列出,此番獲朝野立委共同支持並落實。
洪申翰認為,未來各部會分配年度預算及業務資源,將更重視氣候變遷的因應,這是很正面的影響,值得肯定。
新增公正轉型定義及條款並有基金支持
台灣中小企業眾多,且遠較於大型企業易受氣候變遷與國際貿易規則影響。為讓中小企業有更多資源和協助,環保署此番在條文中新增公正轉型的定義,也增訂了公正轉型條款。洪申翰表示,這次協商將公正轉型列為碳費收入的用途之一,跟上了聯合國及國際的最新決議。
所謂公正轉型,就是在台灣的經濟和社會轉變為「淨零排放」的過程中,應該尊重人權及尊嚴勞動,也要向受到影響的社群進行諮詢,並協助產業、地區、勞工及消費者穩定轉型。
防減災系統與氣候變遷調適系統相互合作
聯合國在最新的氣候大會決議,建議「防減災系統」與「氣候變遷調適系統」合作。洪申翰提及,台灣在防減災領域的早期預警及系統監測,有很豐富的資源和經驗,也培養許多專業團隊。不少專家學者曾建議,兩個領域應加強合作,一起因應極端氣候。這次在第十八條新增這項任務,未來可以期待兩個領域更多的合作,提升台灣的韌性。
洪申翰表示儘管本次朝野協商版本仍有強化空間,「但確實已經是兩年多來,包括民間、產業、學界努力對話、磨合的階段結果,打開下一階段氣候治理的框架,成果是明確的。」
《氣候變遷因應法》將於下週預計表決、處理保留的條文,並在這會期三讀通過。洪申翰指出,修法不是終點,整部法的落實,必須和淨零12大戰略一起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