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英文新聞/財經組 綜合報導) 公平會今(5)日有條件通過統一併購家樂福。
中央社報導,統一集團去年宣布併購家樂福,由統一企業、統一超商分合資290億元取得台灣家樂福60%股權。一旦完成交割,統一將持有台灣家樂福70%股權、統一超為30%。
公平會發布新聞稿指出,委員會議已於5月3日通過統一併家樂福的結合案,但提出附加負擔,以保障中小型供貨商的權益。其中一項條件規定,家福公司在結合實施的次日起、3年內,應維持平均月進貨金額低於新台幣100萬元的中小型供貨商設置專案,並確保此專案的修改或替換,不會對中小型供貨商更為不利。
另外,家福公司與統一超商公司在結合實施次日起、3年內,不得向個別供貨商協商「共同採購」,但如果是供貨商自行提出,或其他非因家福公司、統一超商公司的原因採行的話,就不在此限。
公平會強調,家福公司股份總數至多30%得由統一超商公司持有或取得,家福公司的董事席次應維持超過2/3不得由統一超商公司的董事或總經理擔任;擔任家福公司總經理及經理人者,應於任職前2年及任職期間,沒有擔任統一超商公司的總經理或經理人。
公平會要求統一企業公司在結合實施的次年起、3年內,要在每年6月1日前,提供履行負擔及有益於整體經濟利益成果報告送交公平會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