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英文新聞/朱明珠 綜合外電報導)荷蘭參議院11日批准一項新法,將「人肉搜索」(Doxing)定義為犯罪,意即在網上公佈他人的地址或個人信息為犯罪行為,因為此舉涉嫌恐嚇他人。
路透社報導,近年來,人肉搜索已成為一種一種恐嚇形式,在荷蘭越來越普遍,急救人員、警察、政治家、記者、科學家和政府官員都曾淪為攻擊目標。
根據荷蘭法律,許多形式的恐嚇早已被視為非法,但針對人肉搜索的起訴仍經常失敗,因為公開散布他人私人資訊的加害者,並沒有發出「具體威脅」。
為了確實制裁相關網路犯罪行為,荷蘭參議院11日通過一項新法,正式將「人肉搜索」(Doxing)定義為犯罪行為。
其實韓國、香港和加州等美國多州也已通過類似法律,作為反制網路騷擾的行動之一。而荷蘭的法案預計將於2024年1月1日生效,觸犯「人肉搜索」者最高可判處2年監禁,或最高可處2萬2000歐元(約75萬8000元台幣)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