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英文新聞/社會組 綜合報導)李男先前遭海關查獲30公斤黃金條塊未申報,除當場扣留並裁處新台幣4694萬2080元罰鍰。但因李男逾期未繳納,行政執行署桃園分署昨8/28表示,若李男不繳罰鍰將擇期公開拍賣。
桃園分署28日表示,27歲的李姓男子民國109年3月間,因故未能趕上航班出境,經航空公司地勤人員引導至紅線(應申報)檯申請退關,財政部關務署台北關查驗行李發現,有未以書面或口頭申報的黃金條塊一批、重約30公斤,已逾免申報限額等值2萬美元。
桃園分署指出,台北關依洗錢防制法、洗錢防制物品出入境申報及通報辦法及行政罰法等規定,處以相當於未申報黃金價額的罰鍰4694萬2080元,由於李男逾期未繳納,台北關7月間移送桃園分署執行。
中央社引述桃園分署說,執行官25日親自帶隊偕同台北關及桃園市金銀珠寶商業同業公會人員,前往桃機第一航廈出境海關辦公室查封及鑑定這批黃金條塊,共查封30條各約1公斤重黃金條塊。
李姓男子先前遭海關查獲30公斤黃金條塊未申報,當場被扣留並裁處新台幣4694萬2080元罰鍰。由於李男逾期未繳納,行政執行署桃園分署8月28日表示,若李男仍拒繳納罰鍰,將於日後擇期拍賣。(行政執行署桃園分署提供)中央社
由於近期金價飆漲, 這批金塊的市值也從109年查扣時的4600餘萬元飆漲至5900餘萬元,若李男仍拒不繳納罰鍰,將於日後定期拍賣。
桃園分署呼籲民眾,入出境時務必遵守相關通關規定,誠實申報攜帶物品,以免誤觸法網。
財政部關務署在8月15日的新聞稿也指出,今(112)年邊境解封後,入出境旅客人數持續增加,海關近期查獲旅客攜帶違規物品案件數較去年大幅上升,並查獲多起旅客攜帶超過限額之現鈔及黃金等未向海關申報遭裁罰案件,籲請民眾回國入境時務必注意相關規定,以免受罰。
關務署說明,自112年1月1日起至7月31日止,海關查獲旅客攜帶未經檢疫豬肉及豬肉製品469公斤,菸13,980條、酒279公升,桃園國際機場亦查獲6起出境旅客攜帶黃金出境至日本、韓國及美國等地,因未向海關申報,遭裁處罰鍰案件,查獲黃金價值約新臺幣900萬元。
關務署進一步說明,海關持續配合各主管機關規定,加強查緝未經檢疫之豬肉製品等禁止輸入物品,入境旅客託運行李一律經X光檢查,請民眾勿心存僥倖;另依據入境旅客攜帶行李物品報驗稅放辦法規定,攜帶超額菸酒(年滿18歲旅客得攜帶自用免稅酒1公升[不限瓶數],年滿20歲旅客得攜帶自用免稅捲菸200支或雪茄25支或菸絲1磅)、新臺幣超過10萬元、人民幣超過2萬元、外幣現鈔或無記名有價證券總值超過1萬美元、黃金價值超過2萬美元、或攜帶總價值超過等值新臺幣50萬元且超越自用目的之鑽石、寶石及白金,均應依相關規定填報中華民國海關申報單向海關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