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英文新聞/李朝儀 綜合報導)民進黨總統候選人賴清德涉老家違建風波,新北市政府說法多變,從認定違建到最後稱年代久遠,若有證明可依法提請認定合法房屋。賴清德本人則於今(7)日回應,表示老家在民國60年左右就拿到門牌號碼,這就是證明。
賴清德駁違建:門牌即證明
外傳賴清德在新北市萬里區的老家是違建,賴清德今日出席2023年台灣國際宗教自由峰會(TIRF)開幕典禮後,接受媒體提問回應老家違建疑雲。
中央社引述賴清德說法指出,老家是礦工的工寮,是在北部區域計畫開始進行建築管制以前就存在,那個老房子是他出生長大的地方,民國60年左右就拿到門牌號碼,北部區域計畫施行對建築管制日期是民國70年2月,「換句話說,那個房子的存在,在根本上是沒有違反區域計畫管制的要求,也沒有所謂違不違建的問題」。
賴清德表示,新北市政府曾經在民國100年10月核發合法房子要點,老家房子因年久失修會漏雨,曾於民國92年到93年之間修建,基本上應該也沒有違反新北市政府相關規定,「但我們願意尊重新北市府的調查,如果有需要配合改進,我們都會配合」。
至於是否能證明民國70年前房子就已存在,賴清德強調,老家84號門牌是新北市政府在在民國60年左右給予,「門牌號碼就是一個證明」,新北市府可透過航照圖了解,老家在民國70年前房子就存在。
民進黨稱屋主非賴清德 新北市說法三變
民進黨昨日澄清,屋主為賴清德的親戚,屋頂的遮蔽物是要防治陽光照射、影響家中年長者生活的增設設施。
新北市政府則說法多次變動,6日先是表示市府工務局等單位有派員到場了解,確認違建是位於民進黨所澄清建物的旁邊,屬於山坡地保護區,土地使用類別為礦業用地,目前查不到建築執照及使用執照,可認定是違建。
但新北市府後續又表示,經查該門牌建物無使用執照、建物登記及稅籍證明等合法證明資料,經工務局現場勘查並比對空照圖,應屬98年6月25日前的既存違建。因此,將依序排拆,不會裁罰。
隨後新北市府又正式發布聲明指出,由於建物所在地區是民國70年2月15日才發布實施北部區域計畫,才開始實施建築管理,如果建物所有人能提出相關佐證資料,證明建物是在70年2月15日前已經存在的事實,就可以依「新北市政府核發合法房屋證明處理要點」提出申請,認定為合法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