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因應國際限塑新法的衝擊、及早凝聚我國塑膠污染防治之共識,台灣生質與永續材料產業協會(TBSM)於今(7)日舉辦「可堆肥塑膠循環再利用論壇」,邀請政府、智庫、環保團體及相關從業人員共同參與,期盼透過交流而促進彼此的合作,讓台灣的塑膠治理能以前瞻的思維擘劃,也讓具環保價值的可堆肥塑膠能受到適才適所的利用。
宏力生化副總經理王舜弘於引言時表示,終結塑膠汙染已到了刻不容緩的地步,聯合國與歐盟正積極透過立法方式來解決,且二者採取了相同的防治手段,除著重源頭減量、重複使用、及提高回收外,也提出「善用替代材料」的重要性,並強調問題的根除,需藉由這四項對策的「同時推動」來達成。而替代材料的選擇上,在聯合國報告裡則以「可堆肥材料」的使用量最大,佔所有替代材料用量的53%。反觀台灣,環保署(現環境部)在「善用替代材料」的規劃則顯得消極,對可堆肥塑膠的看法亦欠公允,這與國際趨勢相違的態度正是產業所憂心的。
關於替代材料的選用,工研院顧問張光偉則強調,選擇替代材料的關鍵在於「善用資源、有效循環」。自然界的碳元素以不同形態存在,塑膠的碳來源可從地下化石或地表生物基質中取得。現今可堆肥塑膠以PBAT、PLA、及PBS為大宗,三者皆能部分或全部以地表的生物基質合成,這正是把造成地球暖化的溫室氣體轉化為具功能性的生物基聚合物,而當使用完畢,人們再透過物理回收、化學回收、或以堆肥的有機回收進行處置,讓整套流程兼具減少碳排與資源循環的功效。
針對上述內容,里仁公司商品開發經理周瑜瑛特別以自家落實塑膠減用與替代的經驗作分享。該公司自2016年起即串連供應商自源頭開始減用塑膠包材,並帶動消費者響應淨塑行動,至今已累計減用超過3800萬個塑膠包材。而針對需要包材保鮮、保護的蔬果產品,里仁則從2017年起改用歐美認證的可堆肥生質包材做替代,並啟動「自主回收循環再利用」機制,透過賣場將可堆肥包材回收,經由堆肥及循環再製,發展出堆肥培養土與可堆肥生質花盆的循環經濟新價值。里仁將此循環再利用的模式分享其他通路、產業與政府參考,希望能為臺灣邁向淨零碳排及減少塑膠微粒提供實踐永續的新思維。
至於國人較為熟悉的聚乳酸(PLA),則因它可堆肥與100%生物基的雙重特性,而提供了使用者多元的可持續性解決方案。美國PLA製造商NatureWorks業務發展經理孫孝慧表示,2021年聯合國糧食及農業組織建議在多項農業資材上使用生物塑膠作為傳統塑膠的可持續替代品。 而在具備堆肥設施的地區,使用可堆肥食品包裝可以讓廚餘從掩埋處置轉移到堆肥系統中,將有價值的有機物回收,作為營養豐富的土壤改良劑,藉以改善生物多樣性和促進碳封存。碳封存是指大氣中的碳被土壤吸收儲存,從而加強環境對氣候變化的適應力,這與廚餘進入垃圾掩埋場而釋出大量造成氣候變遷的甲烷形成了鮮明的對比。
此外,荷蘭PLA製造商TotalEnergies Corbion市場開發經理林羿樂也補充,以PLA為例,它的原料甘蔗在生長期間會產生「碳捕捉」的效果,這使得PLA的碳排比傳統塑膠要減少超過75%。同時,由於PLA易水解的特性,使它非常適合以「化學回收」的方式處理:回收能耗低、碳排更比新料再少50%以上,且再製的PLA性能與新料無異,免去降級回收的經濟損失。本次論壇中,NatureWorks與TotalEnergies Corbion也分享了各別公司在美國大型運動賽事及韓國瓶裝水供應鏈中,使用PLA餐具與寶特瓶,並透過閉環回收來達成用者方便、環境維護、資源循環三贏的成功案例。
「工業堆肥」則是國外常見且理想的可堆肥塑膠廢棄物處理方式。對此康得隆公司執行長陳立信分享經驗,從環保署2021年的委託研究中即證實,受測的可堆肥塑膠袋與容器在堆肥場中60天即可完全分解,且送檢的分解後堆肥樣品也符合肥料法規之標準,證明安全性無虞,本次實驗更篩選出數種加快分解的安全菌種,將有助未來處理效能的提升。陳立信又指出,目前全台堆肥場超過150座,全年處理量達100萬噸,看來堆肥技術與處理量能皆不成問題,然而當下的瓶頸出在法規未允許此類的處理,因此呼籲主關機關應儘速修法,讓堆肥場可合法處理可堆肥塑膠,以解套廢棄物去化問題。
正確運用可堆肥塑膠除了有減塑、減碳的效益,還有可觀的「產出潔淨能源」的潛力。核能研究所郭家倫博士在本次論壇中提出,透過該所開發的PLA前處理技術,結合厭氧發酵與堆肥,可將PLA與生質廢棄物(如:禽畜、農業廢棄物)混摻後,以厭氧發酵生成沼氣。實驗發現生質廢棄物混摻經前處理的PLA,所衍生的協同作用能大幅提升沼氣產量近50%,此處產生的沼氣屬生質能,且沼氣中有50至70%為甲烷,甲烷常應用於發電,也可作為替代天然氣的碳中和生質燃料。透過技術的創新,將廢棄物高值化的轉換為潔淨的電、循環的電,也讓台灣能源多元化政策多了一個補充管道。
縱然可堆肥塑膠受到國際社會的重視並帶有多面向的環保優勢,喬福材料總經理來俊吉仍鄭重呼籲,塑汙問題的解決必須從環境倫理學的角度去探討出務實的做法,用以關懷、重視,並履行保護環境之責。我們必須理解材料本身是無罪的,造成汙染的核心問題出在人類的使用習慣及處理態度。我們認同透過習慣改變與法律限制來做到塑膠減量、循環、再利用的必要性,然而光這樣並不足夠,對於可堆肥塑膠這類替代材質的有效利用,產業深切期盼各界能以客觀、科學的角度審慎評估、凝聚共識,在兼顧環保與民生需求下,由政府透過立法並協助可堆肥塑膠產業建立起符合環保目標的發展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