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高鐵公司今(31)日宣布,自12月1日起實施「早鳥優惠」記名制,購票時須輸入旅客之身分證字號或護照號碼,搭車時若無法提出合格證件,須補票並加收已乘區間票價50%,搭車前遺失車票可補發,但要加收新台幣30元手續費。
高鐵表示,為保障旅客購買「早鳥優惠」的權益,維持優惠公平性,12月1日起實施「早鳥優惠」記名制,於購票時即須輸入使用該早鳥優惠票旅客之身分證字號或護照號碼,每張早鳥優惠票僅限輸入之身分證號本人搭乘使用,提醒旅客乘車時須攜帶身分證明文件正本,以備查驗。
台灣高鐵公司特別提醒,早鳥優惠票經完成訂位後,恕不再受理變更身分證號,僅可取消訂位,重新購票時則無法保證享有原購早鳥優惠票價。另外,12月1日起的早鳥優惠車次將自本週五(11/3)起依售票時程逐日開放預購,請旅客留意記名制之購票及乘車規定。
台灣高鐵公司表示,「早鳥優惠」記名制實施後,高鐵各車站售票窗口及自動售票機將不再銷售早鳥優惠票,旅客如欲訂票,敬請利用台灣高鐵網路訂票系統、「T-EX行動購票」App或與本公司合作之便利商店;完成訂票後,則可透過「T-EX行動購票」App、本公司合作之便利商店,或至高鐵各車站售票窗口、自動售票機取票。
台灣高鐵公司提醒,12月1日起之早鳥優惠票面將註記旅客「身分證字號或護照號碼末五碼」,旅客持早鳥優惠票乘車時,應攜帶與票面登錄證號相符之「身分證明文件正本」(須為政府核發之附有照片、身分證字號等資訊,足供判斷身分之證件)以供查驗,若無法出示合格證件,將依「無票乘車」規定補票,並得加收已乘區間票價50%。
若於列車出發前遺失早鳥優惠票,可攜帶本人身分證明文件正本至各車站售票窗口申請掛失,經確認訂位資訊相符後即可補發車票,惟每張車票限補發乙次,並將酌收30元手續費。
台灣高鐵公司自2011年推出「早鳥優惠」以來,於離峰時段提供多元優惠票價,引導旅客分流搭乘,是搭乘時間具有彈性之旅客喜愛的產品。目前「早鳥優惠」提供指定車次標準車廂對號座全票65折、8折及9折優惠,依高鐵公司公告之開放訂位日起限量發售,最晚發售至乘車日(含)前5日。歡迎旅客及早安排行程、提早訂票,以優惠價格享受快捷、便利的高鐵旅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