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 2024-01-30 17:58
專家: 超量架橋劑蓄熱爆炸 威力相當154公斤炸藥
明揚公司爆炸釀逾百人傷亡,屏檢偵結起訴6名幹部,承辦檢察官偵辦發現,廠內存放超標30倍架橋劑,從現場磚牆破壞狀況推估,爆炸相當於154公斤TNT炸藥。
屏東地檢署偵辦明揚公司爆炸案,發現去年(2023年)9月22日案發當天,明揚公司C40-P架橋劑存放數量高達3000公斤,遠超過存放管制量100公斤的30倍,且存放環境不佳,導致化學反應蓄熱溫度不斷升高,引發爆炸起火。
中央社引述專家證人高雄科技大學環境與安全衛生工程系特聘教授陳政任指出,C40-P儲放高於攝氏30度分解速度會增加,假如熱沒有移除,就會蓄積;存放場所通風不良,且把50個箱子堆放一起,中間箱子會更難有對流機會,蓄熱問題更嚴重,是過氧化物最後升溫大量分解主因。從現場磚牆破壞狀況推估爆炸相當於154公斤TNT炸藥當量。
另一名專家證人、消防署預防調查組調查鑑定科長葉金梅則表示,C40-P存放溫度若高於攝氏30度,長期存放會有熱蓄積問題,晚上縱使溫度下降,熱分解反應會慢一點,但長期來看熱分解還是會持續,會達到自燃溫度產生燃燒或爆炸。此案現場沒有外來火源,會產生氣爆、塵爆,唯一火源只剩蓄熱自燃。
屏檢偵辦明揚公司爆炸案,依過失致死等罪嫌起訴董事長劉安晧、總經理呂英誠、製造處協理鄭紹廷、工安課王姓課長、生管課阮姓副課長、生管課倉管組林姓組長等6人,並批漠視工安數據、犯後狡辯卸責未見悔意等,分別求處最高刑度有期徒刑5年不等刑期。
首次發稿: 2024-01-30 12:37
屏東明揚大火逾百死傷 檢方起訴董事長劉安晧等6人
明揚國際科技公司去年(2023年) 9月屏東工廠大火釀逾百人死傷,10名死者當中包括4名消防員、6名員工。屏檢歷經4個多月偵辦,依一般過失致死等罪嫌起訴董事長劉安晧、總經理呂英誠、鄭姓協理共6人,並於今天(30日)上午召開記者會說明。
中央社引述屏檢強調,劉安晧與呂英誠均實際督核與明揚公司經營,漠視工安數據,只求生產,造成逾百人死傷,事後竟飾詞狡辯,企圖推予他人卸責、未見悔意,分別求處有期徒刑5年;鄭紹廷、王姓工安課長犯後未見悔意,求處有期徒刑4年10月;另外,阮姓副課長及林姓組長則求處有期徒刑4年8月。
台視新聞報導,屏東檢方認定存放原料倉庫並無防止高溫設備,明知生產物料「架橋劑」為有機過氧化物,具危險性,應放在室溫30度以下通風環境,且有最高安全存量限制,但包含董事長劉安晧、總經理呂英誠等6名管理階層幹部,疏於注意,只為求生產方便,因此依職業安全衛生法,刑法過失致死、過失傷害等罪嫌起訴。
其中董事長劉安晧、總經理呂英誠,求處有期徒刑5年,另外4名幹部分別求處4年8個月到4年10個月有期徒刑,並對明揚處罰金30萬。
東森新聞報導,屏檢今天依一般過失致死及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等罪嫌,起訴劉安晧、呂英誠、鄭姓協理、阮姓、林姓、王姓等6名幹部以及明揚國際科技公司,對6人求處4年8個月至5年有期徒刑,明揚公司求處30萬元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