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國家安全部4月26日公佈兩條執法程式規定,其中規定提到當地執法人員將被賦予檢查電子裝置的權利。屆時到訪中國的遊客可能會被當地執法人員檢查手機或電腦等設備。據旅客透露,深圳、上海海關已開始抽查入境旅客的手機或筆記型電腦。
4月26日,中國國安部公佈《國家安全機關安全行政執法程式規定》、《國家安全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式規定》,其中提到當地「執法人員」將具有「檢查電子設備」的權力。上述《規定》將於7月1日起實施。
不過根據自由亞洲電台RFA今天(7日) 報導,一位剛從深圳回到香港的居民蔣女士說,上週末,她在福田口岸見到身後一名女子被海關人員截查手機。她說:「在深圳過海關的時候,看到身旁兩個海關女工作人員在檢查一個女遊客的手機,把她的手機打開,看完還說,你不止一個手機,你有沒有其它手機,把其它手機拿出來看一下。後來我就不知道了,我也是過關的時候看到的。」
蔣女士說,上述情況最近在南京和杭州機場遇到兩次:「他就看你手機裡面有什麼內容,有什麼照片,照片內容。那一天我就把手機清理了一下,刪除敏感性很高的內容。」
RFA另引述上海居民邵先生指出,他最近從日本回上海時也在機場看到海關人員翻查一男子的手機:「我看到一個中國男子被海關截停,翻看手機,然後就讓他走了,看來沒查出手機內有問題。」
查個人電子設備7月1日生效 海關提前行動
根據新規定,在緊急情況下,執法人員只需經該區市級以上國家安全機關負責人批准後,出示人民警察證或者偵察證就可直接當場檢查。
法律學者陸沉淵接受RFA採訪時說,將於7月1日實施的有關維護國家安全的法規,容易讓民眾產生恐懼感:「我覺得他們的目的是要塑造一種人人自危的境況。讓每一個人進行嚴格的自我審查,比如說不要和境外的人聯繫,Signal、電報等,恐怕都是他們要重點審查的內容。這完全與《憲法》賦予公民言論自由的權利相違背的。」
隨意查個人手機侵犯隱私權
陸沉淵說,特別是安全行政執法的程式規定竟然還可以檢查手機和通訊工具:「不顧及個人隱私權,這完全是違法的。如果是涉及國家安全的刑事案件,如果有搜查證,至少在行事上是合法的,但是你行政執法竟然可以查閱別人手機,這個行為非常惡劣。」
不過,當局在《規定》中沒有說明何為「緊急情況」,只要上級主管批准就可以檢查路人手機,比如海關人員隨意抽查旅客手機是否屬於《規定》中的「緊急情況」。
另一位學者劉先生說,當局發佈這類規定,使得檢查或國家安全人員之外的官方人員可隨意查普通人手機:「就是把強調國家安全的概念,一下子推到所有人的身邊、推到所有人的生活當中,這就造成了無處不在的國家安全恐怖氣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