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日本「單獨親權」制度,昨(17)日日本參議院全體會議通過民法修正案,離婚後夫妻可有「共同親權」,共享孩子監護權,預計將在2026年之前開始實行。
日本自1947年開始至今,一直維持著「單獨親權」制度,意即夫妻離婚後,僅有一方能夠擁有孩子的親權,但根據朝日新聞,約90%的離婚家庭,孩子的親權都是歸母親所有。
維持了77年的「單獨親權」卻也造成社會問題,例如擁有親權的一方,可能會面臨經濟困難,或無法兼顧工作及孩子,而未擁有親權的一方,則變得很難探視孩子,也無法介入養育孩子的相關決定,但若擁有「共同親權」,父母皆可擁有監護權等各種法律上的權利和義務。
修法後,離歡夫妻可選擇採共同親權或單獨親權,若無法取得共識,則將由家事法庭進行裁決。
日媒NTV NEWS24指出,日本決定修法的原因,是日本高居不下的離婚率,另根據日本厚生勞動省2001年,針對4000名離婚後的單親媽媽進行統計,只有28%向男方收取子女養育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