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終審法院的外籍法官,在中國施壓下日漸嚴峻的司法環境中,越來越多人選擇辭職,使香港法治受到懷疑。
據經濟學人報導,自1997年香港回歸以來,香港終審法院一直以來是由本國籍與外籍法官組成,這是香港歸還約定中的一部分。外籍法官從英國、澳洲與加拿大等地前來,有豐富的英美法系相關經驗,上也有一定的任期,慣於獨立自由地行使香港基本法提供的權力。雖然現在終審法院大致還是如當初預想運作,但隨著香港領導人越來越強勢,迫使外籍法官做出艱難抉擇。
終審法院10名法官中,有3名這個月辭職。兩名英國籍法官岑耀信(Jonathan Sumption)與郝廉思(Lawrence Collins),以不斷惡化的司法環境為由,掛冠而去。加拿大籍法官麥嘉琳(Beverley McLachlin),則以個人因素離去。長年捍衛外籍法官制度的岑耀信,在金融時報中解釋他的觀點。他聲稱香港法官大多有榮譽感,這些人有英美法系內自由派的直覺,但如今卻要在由一個中國創造,難以想像的環境中行事。
香港因為對民主派的迫害,遭外界更仔細審查。5月,香港民主派有14名遭判顛覆國家罪,另還有2人獲判無罪,其餘31人坦承犯案,而這些人的罪行只不過是為了增加大選勝率,舉辦黨內初選罷了。岑耀信抨擊這判決站不住腳,表示只要港府對案件有意見,法治就必須被犧牲。香港特首李家超反駁,法治在香港還是完善的,這一點是不會改變。
位於華盛頓的非政府組織世界正義計畫(World Justice Project),會檢視各國司法體系,每兩年發布法治指數。而香港的排名是23名,情況比美國還要好,顯示香港的法治應還是完善的。但岑耀信認為,中國在2020年對香港施加國安法,還使殖民時期的煽動法復生,使得法官自由心證受嚴重限制。
國安法允許法庭摒棄陪審團,轉用李家超親自挑選的國安法指定法官。理論上來說,這一些法官是「獨立的」,但港府每一年都會審查他們,且港府想要特定結果時,通常表現得很明顯。這就是為什麼上個月前,國安法相關法院案件定罪率高達100%。即使港府敗訴,還是可以用中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的立法解釋來翻案,況且人大只是一個中共的橡皮圖章。
在這諸多障礙前,外籍法官面對偌大的壓力,有時是自己母國的政府施壓,要求他們從終審法院辭職。但有部分外籍法官認為,如果要捍衛香港的法治,從體制內行事較為便易,像僅存三名英國籍法官之一廖柏嘉(David Neuberger),誓言要盡力維護香港法治,但他和同僚處在一個很尷尬的位置。一名在香港執業的律師形容,在一定程度上,法官的確是獨立自主的,但當極權政府頒布一個極權法案,你也只能用它來審理。
香港身為世界金融與貿易中心之一的地位,很大程度是倚靠香港法治的完整性。目前來說,經商人士對香港法治的反應相對冷靜。先前許多人在香港法治辯論中表示,國安法相關案件對法治的危害,與其他法律程序是分開的,所以國安法外香港的司法機構還是獨立又有效的。隨著外籍法官以不可行的司法環境為由辭退,未來勢必會越來越不容易,將國安法與其他法律執行分開,香港法治勢必將受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