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懲治「台獨頑固分子」,中國21日發布新法規,依犯行重大性施以相應懲罰,從沒入財產到拘役刑期,「情節重大」者甚至可判死刑,恫嚇意味相當濃厚。
根據人民網,中國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國家安全部、司法部聯合發布《關於依法懲治台獨頑固分子分裂國家、煽動分裂國家犯罪的意見》,即日起實施。
新規明確規範犯罪認定標準。對「法理台獨」、「倚外謀獨」、「以武謀獨」等所謂分裂行徑,依「首要分子」、「罪行重大」、「積極參加」等涉入程度定罪。
具體而言,踩到中共紅線的作為包括:建立台獨分裂組織;制定台獨分裂綱領;舉辦台獨公投;推動台灣入主權國家方能參與的國際組織;對外進行官方或軍事往來;利用文化、教育、媒體「歪曲竄改台灣是中國一部分」的事實等。
刑責部分,除了沒收財產,剝奪政治權利,刑期從三年以下,到五年、十年,甚至最高無期徒刑不等。情節惡劣者,更可判處死刑。國台辦發言人陳斌華強調,刑事懲治措施僅針對「極少數謀獨活動猖獗的頑固分子,不涉及廣大台灣同胞。」
我陸委會回應,北京當局對台不具司法管轄權,所謂的法律與規範對我國人毫無拘束力,呼籲國人安心,勿受中共的威脅與恫嚇。陸委會同時對中共「極度不文明的粗暴挑釁」,表示遺憾,恰恰凸顯了中共與我國自由民主體制之根本差異。
陸委會強調,中共為維護一黨極權專政,極度缺乏安全感,不斷強化各種國安法令及措施。提醒國人慎重思考前往中國之必要性,也呼籲在陸國人注意人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