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感疫情上升,本季流感季截至6月24日累計214例死亡。疾管署今(26)日宣布,再次擴大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使用條件「有類流感症狀,且家人/同事/同班同學有類流感發病者」適用期限,自即日起至7月31日止。
依疫情監測資料顯示,近期類流感門急診就診人次呈上升趨勢且處流行期,近四週社區合約實驗室監測顯示流感病毒以A型H1N1為多。112-113年流感季截至今(113)年6月24日累計1,144例重症病例,其中214例死亡。
由於近期流感重症病例數及流感住院人次仍多,疾管署自即起至7月31日止再次擴大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用藥措施,若與家人、同事或同班同學都出現類流感症狀,皆可適用四種公費抗病毒藥物,包含克流感、易剋冒、速剋流及瑞樂沙。
疾管署提醒,若民眾有類流感症狀,除可用COVID-19家用快篩輔助檢測外,如有危險徵兆(如呼吸急促、呼吸困難、發紺、血痰、胸痛、意識改變、低血壓等)應儘速就醫,並由醫師依主訴與臨床判斷,評估是否符合公費藥劑用藥條件,倘經判斷符合條件者,不需流感快篩,即可開立公費藥劑,以把握用藥時機。
另由於目前流感抗病毒藥劑未列入健保給付項目,公費用藥治療之時機及必要性,仍由醫師依病患狀況及臨床專業決定。
疾管署再次提醒,民眾勿輕忽流感嚴重性,應落實勤洗手及注意咳嗽禮節等個人衛生防護措施,有呼吸道症狀時應佩戴口罩;打噴嚏時應用面紙或手帕遮住口鼻,或用衣袖代替;與他人交談時,儘可能保持1公尺以上。民眾如有類流感症狀,應就近就醫並充分休息,待痊癒後再上學,以免病毒於同儕間傳播造成疫情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