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 2024-07-13 03:01
高等法院駁回律師抗告
鄭文燦涉貪羈押禁見兩個月確定
前桃園巿長、已辭海基會董事長的鄭文燦疑涉貪,不服桃園地院第3度召開羈押庭後,裁定羈押禁見,由律師提起抗告。台灣高等法院12日駁回抗告,鄭文燦羈押禁見2個月確定。
台灣高等法院12日表示,合議庭認為鄭文燦雖否認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的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但是卷內相關證據可證,足認鄭文燦罪嫌重大。
高院指出,鄭文燦涉犯貪污重罪,即伴隨有高度逃亡、串證之可能,且鄭文燦在檢察官訊問前傳送與本案答辯相關訊息給秘書的舉動,明顯有事實足認有勾串共犯、證人之虞。
合議庭認為,原審考量國家刑罰權的行使及人身自由限制等一切情況後,認有羈押必要,並無不合。
高院認為,鄭文燦在本件抗告無理由,予以駁回,不得再抗告而確定。
更新時間: 2024-07-12 11:51
鄭文燦涉貪收押律師提抗告
高院最快今裁定
前桃園巿長鄭文燦疑涉貪,台灣桃園地方法院11日第三度開羈押庭後裁定收押禁見,鄭文燦的律師提起抗告。台灣高等法院今天(12日) 表示,抗告案已分案,由強制處分庭法官處理中。
根據自由時報,高院今上午分案後,合議庭已開始閱卷,因此案被視為重大案件,且最終羈押與否涉及人身自由,加上今天是週五,高院預計在今天做出裁定;若高院裁准抗告則撤銷發回地院,若駁回抗告案,則鄭文燦將遭收押禁見確定,鄭文燦至少被收押兩個月,檢方得聲請延押兩個月。
中央社指出,鄭文燦於昨天(11日) 晚上7時許被解送至桃園看守所。鄭文燦的律師陳永來昨晚9時將抗告書遞交桃園地院,陳永來面對記者提問不發一語。
桃院表示,接到抗告書狀及卷證後,已在昨天晚間9時40分派車送交卷證至高院。
中央社11日引述桃園監獄表示,鄭文燦情緒平穩、未吃監所晚餐,有帶一些慢性疾病藥來服用3天,12日會先做身體健康檢查。
桃園監獄副典獄長許國賢11日晚間接受媒體聯訪時表示,鄭文燦晚間已經進入看守所裡面,為了維持舍房秩序與他的安全,會安排3名案情比較單純的被告與他一起同住,分別是2名涉及詐欺,以及1名涉及毒品案的收容人。
許國賢表示,由於鄭文燦說已經吃過麵包、吃飽了,所以並沒有吃獄方準備的晚餐,晚上鄭文燦有買棉被、涼蓆還有枕頭等寢具,目前鄭文燦的情緒平穩,預計晚間9時就會熄燈就寢。
許國賢也說,鄭文燦有帶一些慢性疾病藥進來服用3天,12日會先做身體健康檢查,有需要的話可以安排醫生來幫他看診,獄方本來也會有固定的醫師進來看診、做健康檢查。
全案緣於,桃園地檢署檢察官5日指揮調查局桃園市調查處發動偵查行動,傳喚嫌疑人鄭文燦等人到案,經檢察官訊問後,認為鄭文燦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的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洩密罪、洗錢防制法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有羈押原因及必要,予以逮捕,向桃園地方法院聲請羈押並禁止接見。
桃園地方法院6日裁定以新台幣500萬元交保,桃園地檢署抗告,台灣高等法院8日裁定發回;桃院9日重開羈押庭,改裁定1200萬元交保,檢方二度抗告,高院10日撤銷原交保裁定並發回。
桃院昨天第三度召開羈押庭,法官認定,全案涉土地開發、尚有多人待檢方調查釐清,鄭文燦有政商影響力,且5日應訊前與秘書對話也有串證疑慮等,裁定鄭文燦收押禁見。
更新時間: 2024-07-11 21:26
桃園地院: 鄭文燦所犯為7年以上有期徒刑重罪
逃亡、串證及滅證可能性較高
前桃園市長、已辭海基會董事長的鄭文燦涉貪,今天(11日) 被收押。桃院表示,案涉土地開發、尚有多人待查,鄭文燦有政商影響力,且5日應訊前與秘書對話也有串證疑慮,應認有羈押必要。
桃園地方法院今天下午2時第三度就此案開羈押庭審理,法官在傍晚5時57分裁定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鄭文燦在晚間7時整出發、由桃院警備車解送至桃園看守所;鄭文燦律師接受媒體堵訪時說,會依法提起抗告。
桃園監獄表示,已經準備好便當,並安排3名案情單純被告與鄭文燦同住;便當菜色是滷雞翅、涼拌豆干、炒空心菜和清蒸排骨湯。
桃院表示,鄭文燦否認有貪污治罪條例之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嫌,但此部分有2名廖姓證人的證述及卷內相關通訊監察譯文、通訊軟體對話可佐證,應認此部分犯罪嫌疑重大。
桃院說,至於鄭文燦洩密等情,依2名廖姓證人的供述及通訊監察譯文,固然可證明其2人知道遭監聽的事實,但秘密來源是否為鄭文燦,嫌疑程度尚未達於羈押的犯罪嫌疑重大門檻。
桃院也說,洗錢罪部分,依卷內資料,尚不足以認定鄭文燦有掩飾或隱匿犯罪所得所在及去向的行為,此部分也難以認為已達羈押的犯罪嫌疑重大門檻。
針對裁定羈押原因,桃院指出,鄭文燦從政多年,政商關係密切又曾任桃園市長,對於過去部屬或相關證人仍有影響力,應認勾串證人的可能性屬有據,也具有更高的逃匿能力,且鄭文燦否認犯行,有躲避罪責的動機,有相當理由認為有逃亡之虞。
此外,且鄭文燦所犯為7年以上有期徒刑重罪,逃亡、串證及滅證的可能性較高,綜上所述,應認本案有事實足認鄭文燦有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
桃院也說,鄭文燦在今年7月5日應訊前的當天上午,即以LINE傳送訊息給他的施姓秘書,內容與他應訊時答辯方向相同,可見他在應訊前已經有管道得知檢察官的偵辦內容並擬妥答辯方向,並在應訊前將所擬答辯方向傳送給施姓秘書。
中央社引述桃院指出,施姓秘書作為鄭文燦與他人的溝通聯繫管道,也多次居間為2名廖姓證人與鄭文燦傳遞訊息,足以居於傳遞案情訊息的重要地位,參酌鄭文燦於第一次應訊前,已有將自己答辯方向傳送給施姓秘書,顯見確實有串證的疑慮。
桃院也說,鄭文燦曾在民國107年5月21日晚間前往其中1名廖姓證人住處,可見鄭文燦確實有可能私下與案件重要關係人會面溝通,加深串證的疑慮。
桃院指出,本案涉及桃園市土地開發案,參與機關及承辦人員眾多,又尚在偵查階段,相關證人的範圍尚待調查,且尚有其他參與土地開發有關的人員尚未到案。
桃院表示,尚未到案人員的待證事實,是為證明鄭文燦接受廖姓父子請託後如何實施相關職務上作為,而與鄭文燦所涉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的構成要件有關,且檢察官也已提出相關證人身分,非憑空抽象論述。
桃院表示,本案尚有諸多人證待調查,而收賄罪的犯罪實行具有其隱密性,賴偵查機關對相關證人證詞的保全及勾稽,若一經勾串,即難以完整重現犯罪之事實。
桃院表示,鄭文燦與其他證人的溝通聯繫管道未必能為偵查機關所全盤掌握,縱使就逃亡的羈押原因得以透過具保及限制住居、限制出境、出海等方式予以擔保,但就現階段偵查進程而言,針對串證的羈押原因尚難透過其他侵害較小的手段擔保,應認有羈押必要。
更新時間: 2024-07-11 18:34
桃園地院今下午再度重開羈押庭
裁定鄭文燦收押禁見
前桃園市長、已辭海基會董事長的鄭文燦涉貪案,日前改裁新台幣1200萬元交保,經檢方再提抗告,高院二度發回更裁。桃園地院今天(11日) 下午再度重開羈押庭,裁定鄭文燦收押禁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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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文燦涉犯貪污治罪條例,桃園地方法院6日裁定以500萬元交保,經桃園地檢署抗告,台灣高等法院8日發回更裁,桃院9日重開羈押庭,改裁定1200萬元交保,檢方二度抗告,高院昨天(10日) 撤銷原裁定,再度發回桃院更裁。
桃園地方法院今天下午2時第3度就此案開羈押庭審理,鄭文燦提早在下午1時45分抵達桃園地方法院,他面色凝重,面對記者提問不發一語。
前桃園市長鄭文燦涉貪遭調查,有民代指送錢的人可以上達天聽,引發討論。法務部次長徐錫祥11日受訪說,針對具體個案內容,他不方便評論,但檢察官依法偵辦,不受任何干預。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天併案審查台灣民眾黨立法院黨團所提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等案,徐錫祥列席說明,並備質詢。
中央社引述徐錫祥會前接受媒體聯訪,對於鄭文燦涉貪案,有立委爆料好像送錢的人可以上達天聽,這是否讓地檢署查辦上有壓力。
徐錫祥說,這些都是桃園地檢署檢察官偵辦的內容,具體個案他不方便評論,也不會有壓力,檢察官是依法偵辦,不受任何干預。
被媒體問到對於本案被壓了7年,是否覺得奇怪。徐錫祥表示,不能說壓了7年,檢察官辦案要蒐集證據,需要一些時間,針對具體個案,檢察官依法有其判斷。
另外,檢察官一再抗告是否很常見。徐錫祥說,法官跟檢察官依法行使職權,予以尊重,不要以次數來看,只要是依法執行職務,就應該予以尊重,而且在法律上不同意見的攻防,在實務上會常常看到,只是個案中,大家關注焦點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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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 2024-07-10 19:52
前桃園市長鄭文燦疑涉貪2度交保
檢抗告成功 高院再次撤銷發回更裁
前桃園市長、已請辭海基會董事長的鄭文燦涉貪,9日獲桃院裁定1200萬元二度交保,桃檢再提抗告。高院今天(10日) 表示,撤銷原裁定,發回桃院更裁。
台灣高等法院表示,此件鄭文燦交保抗告的卷證已送達高院,今上午分案由強制處分庭法官審理,合議庭認為原交保裁定忽略鄭文燦的實質影響力,有再斟酌的餘地,因此撤銷,發回原審法院更裁。
據悉桃園地方法院承辦法官,預計明(11)日下午2點整開庭。
更新時間: 2024-07-10 17:30
前桃園市長、前海基會董事長鄭文燦,疑似在市長任內涉入華亞科技園區土地開發弊案,被桃園地檢署聲押禁見,桃園地院昨(9日) 更裁鄭文燦以1200萬交保,桃檢昨晚隨即提出抗告。
根據自由時報,高等法院今(10日) 上午完成收案、分案;高院下午一度表示今天預計不做裁定,後又稱審酌進度超前,可能於今天裁定。
針對有媒體刊出監聽譯文內容,中央社引述法務部長鄭銘謙10日受訪時表示,桃園地檢署已分案了解是否有監聽譯文外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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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 2024-07-09 15:02
鄭文燦涉貪案桃院重開羈押庭
1200萬元再次交保 桃檢當庭提出抗告
前桃園市長、已請辭海基會董事長的鄭文燦疑涉貪日前獲新台幣500萬元交保,桃檢抗告成功,高院8日發回更裁,桃園地院今天上午10時重開羈押庭,最新消息指出,法官裁定具保1200萬元,限制住居、出境、出海。檢察官當庭抗告。
根據台視新聞,由於上一次鄭文燦已交付500萬元,因此後續需要再交700萬元。
三立新聞指出,委任律師游琦俊在裁定後約20分鐘,就從鄭文燦司機手中,接過裝了700萬元的黑色提袋交付保釋金。
中央社引述民進黨廉政會主委邱駿彥昨(8日) 指出,廉政會晚間召開臨時會並決定若鄭文燦被羈押,就停權3年;若將來一審判決有罪,可能會再進一步研議處分,依照廉政條例可能除名。
民進黨廉政會8日晚間召開臨時會,討論是否立案處理。邱駿彥會後受訪表示,廉政會依照廉政條例規定,「確定予以立案」,廉政會並決議,如果鄭文燦被羈押,就停權3年。
邱駿彥說,廉政委員會認為擔任國家公職,越高等級就應該被越高要求;假設鄭文燦8日晚被羈押,9日會馬上啟動停權3年;如果將來一審判決有罪,可能會再進一步研議處分,依照廉政條例可能就是除名;如一審判決無罪,就會撤銷停權3年。
他表示,廉政會最主要還是依照貪污治罪條例與民進黨紀律評議條例處理,會中一致通過;今天有7位委員出席、過半數出席,這表示大家都很重視此案。
邱駿彥表示,鄭文燦的辯護律師也是廉政委員之一,律師已自行申請迴避,未出席廉政會議。
至於鄭文燦是否有向廉政會表達意見,邱駿彥說,「沒有」,鄭文燦應該也知道廉政會今晚開會,「但那邊沒有任何的(消息)、我們也不需要等他任何消息,就依照廉政條例規定來。」
邱駿彥進一步說明,如果鄭文燦被羈押,就停權3年,廉政會短時間不會再開會;如果沒有被羈押,廉政會就要進行調查,就會請鄭文燦說明,依照法定程序進行調查。
他也說,廉政委員會所決議的事,不盡然會受到法院判決影響,也許法院判決無罪,但廉政委員會覺得這種行為很不妥,還是會予以處分。
更新時間: 2024-07-09 14:18
海基會前董事長鄭文燦疑涉貪獲交保
檢方抗告成功 桃園地院9日上午重開羈押庭
前桃園市長、已辭海基會董事長的鄭文燦,因涉嫌貪汙日前獲新台幣500萬元交保,原裁定經高等法院撤銷,桃園地院今天(9日) 上午重開羈押庭,鄭文燦抵達後面對記者詢問不發一語步入法院。
鄭文燦於上午10時2分由律師陪同,搭車抵達桃園地方法院,面對記者詢問「是否有收500萬元」,鄭文燦表情嚴肅,沒有任何回應。
根據桃園地方檢察署調查,鄭文燦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的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洩密罪、洗錢防制法等罪嫌疑重大,6日向桃園地方法院聲押。
桃院認鄭文燦無羈押必要,准以500萬元具保,並限制住居、出境、出海,禁止與同案被告、犯罪嫌疑人、證人等相關人聯繫或接觸。桃檢不服提起抗告。
台灣高等法院8日表示,桃園地院未詳述如何能排除鄭文燦不串證等可能性,理由不備,原交保裁定有不當之處,撤銷原裁定,發回桃院更為妥適的裁定。
桃園地方法院8日晚間收到高院裁定及卷證,立即分案確定承辦法官,經法官閱卷,定9日上午10時重開羈押庭。
更新時間: 2024-07-08 21:06
民進黨廉政會: 若鄭文燦遭羈押確定
立即停權3年
前桃園市長、已辭去海基會董事長職務的鄭文燦涉貪獲新台幣500萬元交保,高院今天(8日)發回更裁。中央社報導,桃園地方法院晚間收到高院裁定後,經分案承辦法官閱卷,決定明天(9日) 上午10時整重開羈押庭。
另根據自由時報,民進黨廉政會今晚歷經近2小時討論,7位出席委員一致決議,如鄭文燦遭羈押確定,立即停權3年,一旦一審判決有罪,將研議進一步開除黨籍。
更新時間: 2024-07-08 17:11
海基會前董事長鄭文燦疑涉貪獲交保
檢方抗告成功 高院撤銷發回更裁
前桃園市長、已請辭海基會董事長的鄭文燦疑涉犯貪污等罪遭桃檢聲押禁見,桃院裁定新台幣500萬元交保。桃檢提抗告,台灣高等法院今天(8日) 裁定,撤銷原裁定,發回桃院重裁。
桃園地方法院最快今晚重開羈押庭,決定是否收押鄭文燦。
台灣高等法院表示,此件鄭文燦交保抗告案的卷證已送達高院,今天中午分案由強制處分值班的法官審理,合議庭認為原交保裁定有多個不當之處,因此撤銷,發回原審法院更為妥適裁定。
前桃園市長、已請辭海基會董事長的鄭文燦疑涉犯貪污等罪,遭桃檢聲押禁見,但桃院裁定新台幣500萬元交保,桃檢提抗告,台灣高等法院今天(8日) 中午收案並分案由強制處分值班法官審理。
中央社稍早引述台灣高等法院表示,本件鄭文燦交保抗告案卷證已送達高院,經分案由今天強制處分值班法官審理。
全案緣於,桃園地檢署檢察官5日指揮調查局桃園市調查處發動偵查行動,傳喚嫌疑人鄭文燦等人到案,經檢察官訊問後,認為鄭文燦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的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洩密罪、洗錢防制法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有羈押原因及必要,予以逮捕,向桃園地方法院聲請羈押並禁止接見。
桃園地方法院6日裁定指出,鄭文燦所收受500萬元款項,於民國106年9月收受後至107年8月交還廖姓人士;同案已有4名被告被裁定羈押禁見,另1名楊姓被告高齡近90歲,被裁定具保並限制住居及禁止與相關人員聯繫。
桃園地院指出,受賄及洩密罪部分,鄭文燦雖否認犯行,但有檢方聲請書附件所載相關供述及非供述證據資料可佐,此部分犯罪嫌疑重大。
桃園地院表示,本案的案發時間距今長達7年,相關監聽譯文及蒐證照片已詳如卷內所示,鄭文燦無羈押必要,准以500萬元具保,並限制住居、出境、出海,並禁止與同案被告、犯罪嫌疑人、證人等相關人聯繫或接觸。
桃園地檢署指出,桃園地院裁定認事用法不當,檢察官當庭抗告,並提出抗告書。桃園地院整卷後,今天向高院遞交。
更新時間: 2024-07-06 16:23
【更新】海基會董事長鄭文燦疑涉貪污罪
法院裁定500萬元交保 限制住居、出境出海
曾任桃園市長的海峽交流基金會董事長鄭文燦疑涉犯貪污治罪條例,桃園地檢署今天(6日) 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法院裁定新台幣50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出境、出海,檢方當庭提出抗告。
桃園地方法院以新聞稿表示,就聲請意旨鄭文燦涉犯洗錢防制法罪嫌部分,依鄭文燦的供述及聲請書所附相關供述及卷證資料,難認鄭文燦所收受的500萬元款項,於民國106年9月收受後至107年8月交還廖姓人士期間,該筆款項有何變更形式之情事。
桃園地院表示,難認此部分有何掩飾、隱匿犯罪所得之情節,此部分認無犯罪嫌疑,因此駁回羈押聲請。
桃園地院說,就聲請意旨鄭文燦涉犯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洩密罪嫌部分,鄭文燦雖否認犯行,但有聲請書附件所載之相關供述及非供述證據資料可佐,此部分犯罪嫌疑重大。
此外,同案已有4名被告被裁定羈押禁見,另1名楊姓被告高齡近90歲,被裁定具保並限制住居及禁止與相關人員聯繫。
桃園地院認為,本案之案發時間距今長達7年,相關監聽譯文及蒐證照片已詳如卷內所示,無羈押必要,准以500萬元具保,並限制住居、出境、出海,並禁止與同案被告、犯罪嫌疑人、證人等相關人聯繫或接觸。
桃園地檢署表示,該裁定認事用法不當,已當庭抗告,並將立即提出抗告書。
更新時間: 2024-07-06 13:51
曾任桃園市長的海峽交流基金會董事長鄭文燦遭疑涉犯貪污治罪條例,桃園地方檢察署向桃園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法院今天(6日) 裁定以新台幣50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限制出境出海。
多家媒體稍早報導,鄭文燦涉嫌收賄的關鍵,是華亞科學園區外一筆農地自辦重劃案。
自由時報6日指出,華亞科學園區外的一筆9.5公頃農地地主組成重劃會向桃園市府申請自辦重劃,主導重劃會的台塑集團前高層及其他地主共籌出近千萬元,透過重劃會中與鄭文燦熟悉的廖姓人士交付現金。
聯合報也表示,鄭文燦被調查,與市長任(內) 林口工五工業區(華亞科技園區)擴大案有關。
更新時間: 2024-07-06 11:35
海基會董事長鄭文燦疑涉犯貪污罪遭檢方聲押禁見。海基會發言人蔡孟君今天(6日) 表示,目前案件在司法調查中,尊重司法調查程序,也期望司法單位儘速釐清事實真相。
桃檢今發布新聞稿表示,檢察官指揮法務部調查局桃園市調查處偵辦相關案件,昨天傳喚被告到案,經檢察官訊問後,認為被告犯罪嫌疑重大,有羈押原因及必要,予以逮捕,向法院聲押並禁止接見。
稍早,鄭文燦透過律師表示,自己沒有不法行為,一切會配合司法調查,希望能盡快釐清真相,證明清白。
更新時間: 2024-07-06 10:35
首次發稿: 2024-07-06 09:48
鄭文燦疑涉貪 遭桃檢聲押禁見
曾任桃園市長的海峽交流基金會董事長鄭文燦疑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對於職務上行為受賄等罪嫌,遭桃園地方檢察署向法院聲請羈押並禁止接見。
桃檢今天(6日) 發布新聞稿表示,檢察官指揮法務部調查局桃園市調查處偵辦相關案件,昨天(5日)傳喚被告到案,經檢察官訊問後,認為被告犯罪嫌疑重大,有羈押原因及必要,予以逮捕,向法院聲押並禁止接見。
中央社引述桃園地方法院上午表示,預計下午開羈押庭。另有媒體表示院方預計在今(6)日上午11點左右開庭。
鄭文燦透過律師作出聲明,自己沒有不法行為,一切會配合司法調查,希望能盡快釐清真相,證明清白。
自由時報指出,鄭文燦疑涉入土地開發弊案,昨天被桃園地檢署傳喚,經檢察官漏夜偵訊後於凌晨向桃園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消息傳出震驚各界,桃園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表示,稍後將對外說明。
報導引述檢方相關人士透露,因鄭文燦身分特殊,聲請羈押考量,掌握會比一般情況更為充分才會作此強制處分。
無巧不巧,今天正好是鄭文燦57歲生日。他在今年6月初,才剛接任海基會董事長一職。
鄭文燦小檔案 生日:1967年7月6日 (資料來源: 中央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