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黨籍雲林縣議會議長黃凱疑涉收綠能業者賄賂,新北檢調4日南下雲林搜索,帶回黃凱、3名雲林縣政府官員與綠能業者等共21人,經檢察官漏夜複訊後,向新北地院聲押禁見黃凱。
檢察官另諭知雲縣府建設處長李俊興、王姓業者與黃姓業者各以新台幣20萬元交保,周姓業者10萬元交保,連姓業者限制住居,其餘請回。
雲林縣議會國民黨團總召李明哲,盼司法單位明察秋毫,民進黨團總召張維崢認為,勿枉勿縱。
雲林縣府強調,縣府所有公務推動皆依法行政、秉公辦理,所有員工在此原則之下來處理公務,相信不會有不法情事。
雲林縣長張麗善表示,相信全案在經過司法機關詳查下,最終必能還給縣府員工公道。在此也呼籲社會大眾,相關司法案件在法律未證明其有罪之前,不要先入為主,未審先判。
李明哲表示,檢調4日大陣仗搜索,他看新聞才知道,黃凱不論是擔任議員或者是議長時為人相當客氣,擔任議長後很珍惜位置,相當重視議員們所諮詢的事,希望司法單位明察秋毫。
雲林縣議會誠信政團總召黃文祥說,他得知此事很錯愕,黃凱為人低調、客氣,希望檢調單位盡快釐清案情,以免外界多方揣測。
中央社5日報導,檢調調查,黃凱疑涉收綠能光電業者賄賂,再利用職權護航、協助業者等。經長時間蒐證,台灣新北地方檢察署指揮法務部調查局新北市調查處幹員南下雲林,兵分40路搜索議會、縣府及黃凱住處等,帶回黃凱、李俊興、2名建設處承辦員及綠能廠商等共21人。
檢調持續偵辦綠能光電業者涉勾結民意代表案,中國國民黨籍前雲林縣議會議長沈宗隆去年才因疑涉收業者賄賂,遭以貪污治罪條例起訴,10月辭議長後,由黃凱經議會補選當選議長。
民進黨團總召張維崢不解,為何綠能在雲林發展皆會傳出弊案,而政治人物涉入其中,他認為,倘若有違法,勿枉勿縱,確實有因綠能政策收不當利益的話,依法處置。但對於個案不清楚,不便多加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