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曾在網路上收到帶有歧視、色情、裸露的訊息或影音嗎?其實這些都屬於「網路性別暴力」!根據衛福部公布國內首次「數位網路性別暴力狀況調查」,發現有近6成的18歲以上民眾曾遭遇過數位性暴力,其中又以「非異性戀男性」的比例最高。
數位科技蓬勃發展,提升了生活便利性,卻也帶來了複雜與多元的性別暴力樣態,衛福部自111年起進行先導研究,並在今年完成首次「數位網路性別暴力狀況全國性調查」,目的是了解盛行率、對被害人之影響等,以作為因應對策參考。
該份調查對象年齡介於18至74歲之間,共收集5030份樣本。結果顯示,過去1年內,有47.4%的民眾曾遭受數位性別暴力,自15歲起至調查時(終生盛行率),則有59.4%的人有過數位性別暴力經驗。
在各類數位性別暴力樣態中,以「騷擾」終生盛行率48.5%最高,其次依序是「羞辱與攻擊」26.0%、「跟蹤或肉搜」21.8%、「控制或限制表意」11.7%、「影像性暴力」10.4%、「數位排除」8.2%、「身分侵犯冒用」5.6%、「捏造不實訊息」3.7%、「騷擾威脅親友」3.1%、「線下性暴力」2.5%、「招募引誘」0.7%。
以被害人年齡來說,30至39歲終生盛行率71%最高,其次為25至29歲(67.4%)、40至49歲(62.9%)、20至24歲(61.1%)。此外,65至74歲終生盛行率雖最低,卻也高達43.6%,顯見數位性別暴力被害人是不分年齡的。
如以性別及性傾向分析,非異性戀男性終生盛行率30.2%最高,其次依序為非異性戀女性(15.2%)、異性戀女性(9.5%)、異性戀男性(6.1%)。
談到近來社會關注的影像性暴力,終生盛行率為10.4%,其中,未經同意或遭脅迫被取得影像(含偷拍、竊取、強迫威脅)9.5%、遭威脅散布1.8%、未經同意散布1.9%、換臉0.4%。
以被害人年齡來說,30至39歲遭受影像性暴力終生盛行率最高18.1%,其次為25至29歲(16.1%)、20至24歲(14.8%)、40至49歲(11.3%),但未滿18歲者,因受限於研究倫理並無相關證據。
被害人受害的數位環境以即時通訊軟體/社群媒體70.4%最多,其次為交友軟體25.2%、電玩遊戲10.8%、影音平台10.2%、成人/論壇網站9%。
據調查,高達84.5%被害人認為其身心受到影響,包括焦慮、沮喪、感到脆弱、失去自信、人際關係困難、睡眠困難、注意力集中困難、恐慌發作等,且高達61%被害人未求助,僅39%曾求助,其中以求助朋友、同學78.8%為最高,其次為手足、家人或其他親戚、網友或網路上其他人,求助父母的僅有12.2%。
值得注意的是,男同志遭遇數位性別暴力發生率高,卻常因對於報警缺乏週知的正面經驗分享、出櫃風險、不知如何求助、社會及周遭的人缺乏同理共感等,造成其求助困境與障礙。
衛福部提醒,現今網際網路社群平台日新月異,被害人除可透過性影像處理中心申訴移除性影像,亦可自行至警局報案,由檢警視案件需要聲請搜索扣押嫌疑人持有的性影像,並透過被害人保護命令,禁止加害人重製、散布性影像,透過司法強制手段與行政協力,杜絕性影像再次遭散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