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城容積率案延燒,民眾黨主席柯文哲遭爆曾赴陶朱隱園與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唱歌。柯文哲今天(8/29) 下午在記者會中承認,確實有去唱過一次歌,但時間是在選舉後。他確實認識沈慶京,而京華城便當會都有會議紀錄,自認過程坦蕩。
台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案,查出陳情過程涉賄,27日拘提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應曉薇。檢廉昨(28日)兵分48路搜索、約談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等人。檢察官複訊後,今天(29日)凌晨將應曉薇、沈慶京聲請羈押禁見。但沈慶京昨下午發出聲明表示,他自己從不送官員紅包,更不可能送前台北市長柯文哲紅包,京華城容積是依法令申請且有道理的,反控郝市府、柯市府都有官員向他索賄。
面對連日帳務風波及購置商辦爭議,柯文哲今天召開記者會表示,將向黨中央請假3個月,並主動自請調查。他也為政治獻金申報風波讓支持者失望,鞠躬並表達抱歉。
媒體提問時也關注京華城案。記者詢問是否擔憂被檢調傳喚,以及前立委高嘉瑜爆料曾在陶朱隱園跟沈慶京一起唱歌是否屬實。
柯文哲表示,他昨天看到沈慶京聲明提到柯市府時代有人索賄,他嚇了一跳,他若當時知道是誰索賄,當時自己就會處理掉,沈慶京已經在地檢署,就直接告訴檢察官是誰、請檢察官徹查就好。
柯文哲說,他從來不否認認識沈慶京,他當台北市長多年,對他而言,財團老闆也是市民,確實有去唱過一次歌,但時間是在選舉後,因為沒選上對方想慰勞,也就只有一次。
談及京華城的便當會,柯文哲表示,議員參加便當會有何需求和陳情,他都公開透明有會議紀錄,所以他坦蕩蕩,不管誰來都有會議紀錄,議員拜託什麼就轉到那個局處,一切依法行政。
針對媒體報導與名嘴質疑京華城適用都更容積獎勵,威京集團29日下午發出聲明指出,若京華城是都更案就可享有50%容積獎勵,而非都市計畫案的容積獎勵上限僅20%,但「京華城是都市計畫,不是都更案,從未取得都更的容積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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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引述威京集團表示,關於都市計畫案的容積率獎勵,監察院早在民國99年前就糾正內政部,要求對容積進行總量管制,之後內政部於103年增訂「都市計畫法臺灣省施行細則」第34條之3,規定「非都更的容積獎勵以法定容積20%為限」,並飭令全國比照辦理。
威京集團指出,台北市政府迄今沒有完備法令,而是採用「容積獎勵通案原則」辦理,業者只能依此原則的法定程序申請,士紙、士電、南港輪胎等案皆依此原則辦理。
威京集團表示,京華城所提的都市計畫變更細部計畫案,是依照「台北市府容積總量管制的通案原則」辦理,過程中歷經都委會多次會議研議、審議及專家諮詢會議審查等法定程序。
威京集團進一步指出,台北市「非都更案的容積獎勵通案處理原則」,是指非都更案可依照「台北市容積移轉審查許可自治條例」規定「容積移轉及獎勵容積不得超過法定容積的50%(都更、危老除外)」,也就是說容積移轉加容積獎勵不得超過法定容積的50%。
威京集團說明,法定容積的50%扣除內政部頒訂的「都市計畫容積移轉實施辦法」第8條第1項規定的法定容積移轉上限30%,剩餘20%即為容積獎勵(法定容積50%減30%容積移轉等於20%容積獎勵),這就是京華城取得20%容積獎勵的由來,也是台北市政府一再對外表明的立場。
京華城法定基準容積為560%,在容積移轉方面,京華城花費44億元高於市價購入容積30%;在容積獎勵方面,京華城依都市計畫法第24條辦理,經過公開展覽、研議與審議,申請過程是經北市都委會多次會議依法令與專業審查,始通過細部計畫,給予京華城20%容積獎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