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9-4 18:11
高等法院今(4)日撤銷柯文哲無保請回裁定,發回台北地院更裁,北院將重開羈押庭。
高院表示,依被告彭振聲及前台北市兵役局長朱亞虎供述、證人邵琇珮的證述、朱亞虎與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應曉薇相關對話紀錄、扣案被告隨身物品記載內容、朱亞虎受僱於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的目的、沈慶京行賄應曉薇的犯罪嫌疑重大、柯文哲積極介入京華城案等客觀情狀,柯文哲是否如其主張「相信具專業性且為多數決之都委會決議」,而對本案情節毫無所悉或未曾懷疑,仍有究明必要。
高院指出,原審未就檢察官所提出之全部事證予以綜合評價,遽認檢察官未釋明被告犯罪嫌疑重大,尚非妥適。
台北地院定於5日上午9點30分開庭。
發布時間: 2024-9-4 09:54
【京華城案】柯文哲無保請回 台北地檢署補證據提抗告
前台北市長柯文哲陷京華城容積率風波,2日台北地院裁定無保請回,台北地檢署不服,3日補強證據提出抗告,而同樣涉案卻遭聲押的前台北市副市長彭振聲,也於同一日遞狀抗告。
根據中央社,聲請羈押柯文哲遭駁回,北檢不服,已擬具相關事由,並補強證據,3日17時向台北地院遞交抗告書,請求呈高等法院,撤銷原裁定。另一方面,彭振聲委任律師3日亦向台北地院遞抗告狀,主張彭並無羈押原因及必要性。
台北地院回應,3日晚間將兩份抗告書及相關卷證呈送高院。依據抗告流程,高院受理後,有三種結果:駁回抗告(認定原審裁定無誤);認原審裁定理由不備,撤銷原裁定發回更裁;高院自為裁定。
本案緣於柯市府任內批准京華城開發案,容積率暴增至840%。
北檢2日表示,經檢察官訊問,認柯、彭二人均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 4 條第1項第5款之公務員違背職務收賄及同條例第6條第1項第 4 款之圖利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北檢說明,有事實足認為有湮滅證據或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且所犯為最輕本刑為5年以上有期徒刑,有相當理由認為有湮滅證據或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依法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柯文哲無保請回後,堅稱當初並未干預個案,不清楚容積率暴增一事。但曾任台北市都委會委員、參與京華城案審議會議的中原大學建築系教授曾光宗,3日發文駁斥柯文哲說法,稱該案牽涉龐大利益與爭議,審議達6年,位於一定高度的政治人物,不應以「不知道」一語帶過。北檢3日傳喚傳喚曾光宗出庭作證,交叉比對曾之說法與柯文哲等被告知供詞,庭訊3小時,訊後請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