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檢偵辦京華城案,聲請延押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台北地方法院29日審酌沈慶京涉行賄罪嫌重大,有串供事實等,裁定延長羈押禁見2個月,可抗告。
北檢另聲請延押前台北市副市長彭振聲。台北地方法院29日審酌彭振聲涉貪污圖利等罪嫌重大,有串證之虞等,裁定延長羈押禁見2個月,可抗告。
沈慶京延押裁定理由
台北地院裁定理由指出,參酌檢察官提出的偵查卷宗後,依沈慶京供述及卷存相關證人證述、共犯供述、書證等資料等,可認他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的違背職務行賄罪,犯罪嫌疑重大。
北院表示,沈慶京與同案被告間之前有串供事實,且有政治獻金的真正捐款目的待調查,為確保沈慶京、同案被告就此待查部分不會相互串供或與證人串證,而有繼續羈押的必要。
北院審酌比例原則,認定沈慶京的羈押原因尚未消滅,且不能以具保或其他方式以替代羈押,而有延長羈押的必要,而且此件還有相關證人未到案及證據資料待分析調查,以現階段偵查所得證據顯示,原羈押裁定所附加的禁止接見通信處分,仍有必要,因此檢察官聲請對沈慶京延長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應予准許。
台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案,8月底起展開搜索、約談行動,陸續聲請羈押禁見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應曉薇、沈慶京、前台北市長柯文哲、前台北市副市長彭振聲等人獲准;由於沈慶京的羈押期限將至,檢察官向北院聲請延長羈押。
檢方指出,考量仍有多名共犯或證人現任職威京集團,而沈慶京擔任此集團主席,對集團員工具有實質影響力,且依目前調查獲悉的事實,足認有滅證、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依目前偵查進度,仍有部分證人或可能的共犯尚未到案,若未延長羈押沈慶京,恐使案情隱晦不明的危險驟升。
台北地方法院受理聲請後,由原羈押法官負責,並於23日召開延押庭提訊沈慶京進行訊問後還押。
彭振聲延押裁定理由
根據中央社,台北地院裁定理由指出,彭振聲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對於主管或監督的事務圖利罪,犯罪嫌疑重大,彭振聲自承部分事實在卷,並有羈押聲請書、延長羈押聲請書所附事證可稽,足以認定檢方已釋明彭振聲符合犯罪嫌疑重大要件,且所涉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
北院表示,彭振聲與本案共犯間之犯意聯絡、行為分擔為何等重要事實,均還未查明,有待檢察官釐清。
法官審酌,本件既有諸多重要待證事實未明,而彭振聲目前仍有不實陳述情形,他與共犯之間也有互相配合為不實陳述的動機及可能,足認有勾串共犯之虞。
北院審酌羈押對彭振聲權利的限制,以及羈押手段防免彭振聲與共犯勾串,確保本案司法權行使有效程度,因此裁准延長羈押禁見。
北檢檢察官認定彭振聲有延長羈押必要,於25日向北院聲請延押;北院於28日召開延押庭,提訊彭振聲進行訊問後還押。
首次發稿: 2024-10-28 16:26
應曉薇涉收賄圖利 北院裁定延長羈押兩個月
台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案,認定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應曉薇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的違背職務收賄、圖利等罪,有勾串之虞,聲請延押。台北地院今天(28日) 裁定應曉薇延長羈押2個月,並禁止接見、通信。
應曉薇被控犯貪污治罪條例的違背職務收賄、非主管監督事務圖利及隱匿貪污犯罪所得財物罪,以及違反洗錢防制法的洗錢罪。
北檢表示,應曉薇與共犯或證人間就相關犯罪事實的供述歧異,且就其收受威京集團政治獻金部分,仍待追查相關證人或可能的共犯,有事實足認其有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考量其與威京集團案關人員間的聯繫緊密,若未延長羈押,恐加深案情隱晦不明,難以有效追訴。
北院於24日上午召開延押庭,歷時1個多小時後還押看守所,法官今天下午裁定,應曉薇自10月29日起延長羈押2月,並禁止接見、通信。
北院指出,應曉薇涉犯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犯罪嫌疑重大。且依證據資料顯示被告有長期在國外居住、滯留不歸的能力,故被告逃亡的原因仍然存在。
北院表示,本件也不能排除檢察官在後續的偵辦過程,被告為脫免或減輕自己刑責,以其自身影響力,而與待查的證人相互勾串,或使共犯或證人違背真實而為有利於被告的虛偽陳述,仍有事實及相當理由足認被告有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
▶至於沈慶京的部分,北檢認定沈慶京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的違背職務行賄、非主管監督事務圖利罪,有滅證、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聲請延押,北院於23日召開延押庭,預計最晚於明天(29日)裁定。
北檢偵辦京華城案,認為前台北市長副市長彭振聲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圖利、財產來源不明等罪,有湮滅證據事實及有勾串之虞,聲請延押。北院今天上午將先開閱卷庭,閱卷後開延押庭。
台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案,今年8月底發動數波搜索約談,先後聲押前台北市長柯文哲、彭振聲、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應曉薇、應曉薇助理吳順民、前鼎越開發董事長朱亞虎、前台北市長辦公室主任李文宗獲准。
中央社報導,由於在押被告的羈押期限將至,檢察官22日向北院聲請延長羈押應曉薇、沈慶京,另聲請具保停止羈押吳順民。北院先後於10月23日、24日召開沈慶京、應曉薇延押庭,法官預計於羈押屆滿前裁定是否繼續羈押。
▶北院於25日裁定吳順民新台幣50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
▶另外,北檢於25日向北院聲請延押柯文哲、彭振聲。
檢察官認為,柯文哲涉犯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賄、主管監督事務圖利等罪嫌,有勾串共犯或證人的事實,且本案重要關係人許芷瑜目前仍滯留境外,且仍有被告於市長時期的舊屬及相關證人尚未傳喚到案說明。
彭振聲部分,檢察官認為彭振聲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對於主管監督事務圖利、公務員財產來源不明等罪嫌,有湮滅證據事實,以及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因此聲請延長羈押。
▶北院訂於今天(28日) 上午9時提在押的彭振聲召開閱卷庭,確認限閱的範圍及方式後,下午2時開羈押訊問庭,若閱卷提早於上午結束,則於上午開庭。
▶北院訂明天(29日) 上午由柯文哲辯護人閱卷、10月31日下午召開柯文哲延押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