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組織法修正案12月1日正式施行,因刪除延任條款,目前NCC代理主委翁柏宗將卸任。NCC今天(27日) 證實,行政院發文指定由現任NCC委員陳崇樹擔任NCC代理主委,自12月1日起生效。
行政院長卓榮泰今天被問及是否確定由現任NCC委員陳崇樹接任時表示:「先行代理」。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先前表示,12月起因為NCC組織法修正案施行,刪除延任條款後,12月起NCC將剩下王正嘉、王怡惠與陳崇樹3位委員,行政院將從3位委員中指定1人擔任代理主委;後續NCC只能召開委員諮詢會,無法召開正常委員會議,NCC跟打詐、廣電申訴相關的104項業務將無法處理。
卓榮泰今天下午出席113年全國績優志工表揚典禮,雖未安排受訪,但聽到有記者提問NCC主委是否確定由現任委員陳崇樹代理,他點頭表示:「先行代理」。
NCC稍早證實,行政院發文指定由現任NCC委員陳崇樹擔任NCC代理主委,自12月1日起生效。
根據NCC官網介紹,陳崇樹為台大電機工程學研究所碩士,專長為電信領域,包括通信傳播技術、頻譜管理與通訊傳播監理等,過去曾擔任NCC主秘、基礎設施與資通安全處處長等職務。
由於在野黨團力促落實刪除NCC委員延任條款,立法院會11月15日三讀修正通過NCC組織法部分條文,明定今年7月16日三讀通過的第4條及11月15日修正的第16條,將自今年12月1日施行。
4位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委員於今年7月屆滿,行政院今年4月公布4位NCC委員被提名人,並送交立法院審查,雖然民進黨團曾提案排審人事同意權,但遭在野黨團封殺。
立法院7月中旬三讀通過NCC組織法修正案,明定NCC委員改為「任滿得連任一次,已連任者不得再任」,並刪除延任規定,也增訂行政院長補足提名期間的規定。但因三讀通過的組織法修正案還沒正式施行,因此尚未受限,行政院指定NCC副主委翁柏宗從8月1日起延任,並代理主委職務。
不過,行政院的做法引發在野黨立委不滿,紛紛提出NCC組織法第16條修正草案,更改法案公布日施行。朝野黨團先前協商NCC組織法修正案,但因協商無共識將交付院會處理,並排入11月15日院會議程。
立法院會11月15日處理討論事項時,國民黨團與民眾黨團共同提出NCC組織法修正動議,增訂中華民國113年7月16日修正的第4條條文及113年11月15日修正的第16條條文,自民國113年12月1日施行。
由於國民黨團、民眾黨團具有人數優勢,立法院會表決處理時,第一次表決為贊成56人、反對47人,重付表決為贊成55人、反對48人。最終,藍白共提的NCC組織法版本順利三讀修正通過。
法案三讀後,台灣民眾黨團運用議事技巧,提議全案復議,再由藍白聯手否決自己提出的復議案,由於根據立法院議事規則規定,復議僅能提出一次,該案復議遭否決後,未來不得再提出復議。
法案三讀後,藍白立委也齊聚在議場內高喊「拒絕萬年委員,翁柏宗下台」。
中央社報導,民眾黨團總召黃國昌11月15日上午受訪指出,NCC組織法三讀通過後,行政院長卓榮泰至少要重新提名NCC主委,因為原本被提名的翁柏宗已不具備消極要件,難道行政院要強迫立法院審查、浪費大家的時間嗎,並呼籲政院應重送名單。
黃國昌指出,其餘3位NCC委員被提名人,原本卓榮泰點頭背書,但不曉得是否還拉得下臉喊要重新提名。
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11月15日晚間透過媒體群組表示,前行政院長陳建仁今年4月30日就送出NCC人事案,但立法院兩度三讀修正NCC組織法,對於NCC人事案卻超過半年未排案審議,政院表達遺憾。
李慧芝指出,NCC為獨立機關,肩負促進通訊傳播健全發展等業務,包括有線電視系統的頻道上下架、衛廣頻道之申設換照等職權,皆需NCC能夠召開會議並正常運作才能行使;若立法院遲未審議NCC人事案,勢必影響民眾權益。
李慧芝說,行政院將整體瞭解立法院在今年7月16日以及今天三讀修正條文的適用範圍、對象以及程序,並思考是否提出後續方案,使法定獨立機構能正常運作,以維護民眾權益。
原NCC主委陳耀祥、副主委翁柏宗、委員王維菁和林麗雲4人任期至7月31日,行政院4月底依法提名翁柏宗為委員兼主委、陳炳宏為委員兼副主委,以及新任委員羅慧雯及詹懿廉共4人名單函送立法院審查,但未獲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