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前總統卡特(Jimmy Carter)百歲辭世,在他短暫的4年任期中,不乏爭議舉措,其中一項,便是與台灣斷交。對於這重寫台美與美中關係的一步,卡特從無悔意。
根據美國國務院歷史文獻辦公室(Office of the Historian),在密商數月後,美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於1978年12月15日宣布建交,1979年1月1日生效,同時不再承認與台灣的正式外交關係。而後才有1979年的《台灣關係法》,為美台非官方關係提供法律基礎,彰顯美助台維持自我防衛能力的承諾。
事實上,此一分水嶺雖發生於卡特在位(1977-1981)之時,美國與中共的「私相授受」,卻是在尼克森(Richard Nixon)總統任內便已初見端倪。尼克森及親信季辛吉(Henry Kissinger)與當時的中共領導人鄧小平交好,簽署《上海公報》,確立了之後美中三個聯合公報的基礎。
不過,尼克森第二任期因水門案醜聞而無法遂其與中共建交的意圖,繼任者福特(Gerald Ford)也因越南共和國(南越)垮台、保守派共和黨反對,在這般不利的政治環境下,而未能實現此願望。直到卡特上任,在他的盤算下,認為不可再錯失良機,為了與蘇聯對抗,不惜與中共建交,放棄傳統盟友中華民國。
根據中央社,1999年,卡特獲國策研究院之邀,首次來台並發表演說。時任桃園縣長的呂秀蓮質問,1978年美國與台灣斷交之舉,導致當年中央民意代表選舉停擺(時任總統蔣經國依《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宣布停止選舉活動),若非如此,反對黨本有機會參選,或可加速民主化進程。呂秀蓮稱,歷史教訓不應遺忘,「我原諒你的錯誤,你是否要道歉?」
對此,卡特捍衛當年與中共建交之舉,雖明白對台灣並非完全正面而感到遺憾,但不覺得自己須負責任。他甚至說道,當時是不得不為,稱美中關係正常化有助亞太地區和平,而台美斷交也有助台灣政治經濟發展。
此一說法招致台灣批評,時任外交部長的胡志強在立院答詢時,斥之為「邏輯荒謬」。外交人士亦不滿表示,卡特純粹是為了美國利益與國際政治現實考量,卻在演說中將此決定包裝成「人權」與「和平」云云,實乃一偽君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