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華達州(Nevada)參議院 11 號法案已於今年 1 月 1 日正式生效,對公共機關和執法單位設下使用無人機的新限制。該法案禁止購買被美國國防部標註為構成國家安全風險的公司所生產的無人機及相關設備,其中包括全球最大無人機製造商中國大疆創新公司(DJI)。雖然大疆被美國認定為中國軍事企業,但該公司否認與中國軍方有任何往來。
禁止購買高風險公司製無人機及相關設備
商用無人機網站dronelife指出,根據此法規,內華達州公共安全部建立了一份清單,列出禁止公部門購買無人機的生產國家、企業或團體,其大致方向如下:
- 由國防部根據《國防授權法案》(National Defense Authorization Act)所禁止的企業單位。
- 內華達州資訊安全政策所禁止的供應商。
該法律條文與聯邦政府針對網絡安全和國家安全的防範方式一致,以杜絕無人機所帶來的威脅。
限制無人機操作時間與對象
此法案除了限制不得購買的無人機外,還清楚列出了政府部門在使用無人機時需要遵守的規範。
- 執法部門在使用無人機收集證據時,必須獲得法院授權。授權的有效期為10天,且需提供合理依據才可延續效期。
- 若為緊急情況,例如救援行動、構成安全威脅的事件或政府宣布的緊急狀態下,則無需授權便可操作無人機。
- 政府機關只能在特定的狀態下操作無人機,例如消防安全、緊急醫療服務以及用於維護基礎設施。
- 機構必須在公共安全部門註冊所使用的無人機,且不得用於執法調查或處理刑事案件。
隱私保護與數據收集
11 號法案包含多項隱私條款以限制執法部門使用無人機。在公部門進行檢查或巡查時,無人機不得收集任何無關的私人數據,如影像、錄音或其他資料。如果無人機在檢查過程中不小心收集到這些數據,只能在與案件相關的情況下使用該資料,否則不得作為在法律或行政程序的證據。
此外,任何非法獲得的信息均不可作為證據使用。
有利於美國無人機發展
隨著美國對大疆無人機發出禁令,除了內華達州,其他州也陸續跟進了類似的限制。儘管大疆反對這一指控,這項禁令仍反映出美國對外國無人機發展的隱憂。
另一方面,美國製造商正在努力縮小與大疆在技術上的差距。除了安全更獲保障外,這項措施將為製造商創造更公平的競爭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