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前台北市長柯文哲涉京華城等案遭押,他聲請解除禁見、通信與以便與家屬討論父親治喪事宜,昨(27日)獲裁准解除禁見至3月10日。北所表示,28日因國定假日不辦理接見,最快3月2日可辦理。
台北地方法院27日下午召開調查庭,押解在押的柯文哲到庭,並傳喚柯文哲妻子陳佩琪、母親何瑞英說明。柯妻陳佩琪盼解除禁見到4月,北檢堅持到3月10日,雙方無交集。
不過陳佩琪受訪時說,還是要謝謝法官,因為法官說如果檢察官不斷抗告,恐連告別式流程都可能會有問題,所以27日審酌、裁定到3月10日;公公的生命在她與丈夫心目中是無限延伸下去,丈夫也說了一句話「我們問心無愧,我們不用求人,就尊重法官的審酌和裁定」。
柯文哲涉京華城案、政治獻金案,台北地檢署去年12月26日依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圖利、公益侵占、背信等罪,起訴柯文哲等11人,並具體求處柯文哲總計28年6月徒刑。案件移審台北地方法院,法官裁定羈押禁見。
柯文哲目前羈押在台北看守所。柯文哲的父親柯承發2月17日病逝,家屬已定3月10日舉辦告別式。柯文哲日前透過律師遞交聲請解除禁見、通信,與家屬討論治喪事宜。北院27日下午開庭調查後,裁定對柯文哲母親、妻子、弟弟、妹妹等4人解除禁見至3月10日。
中央社引述台北看守所指出,因裁准解除禁見的時間已逾下午4時,27日不辦理接見;另適逢2月28日國定假日,也不辦理接見,最快辦理接見時間為3月2日。
依據北所接見相關規定,接見登記為排除國定例假日的週一到週五上班日、補上班日及每月第一個週日,接見時間為上午8時至11時、下午1時至4時;被告按羈押法第60條規定,在有辦理接見日期,每天得接見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