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署罷免在各地遍地開花,中選會審議共22人通過一階審核,有9位民進黨立委待補件,另有至少16位立委一階審議結果,估計會在3日至9日出爐。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修正條文2月20日生效,罷免團體趕在此之前已遞交第一階段罷免提議書,中選會共收到64案送件。
根據中央社,收到的64案罷免案送件中,其中54案為立委(部分為罷免對象為同1人,或經不予受理程序後重行送件),1案為市縣長罷免案,9案為市縣議員罷免案。
一階審核通過者共19位國民黨立委,包括王鴻薇、李彥秀、葉元之、牛煦庭、涂權吉、魯明哲、萬美玲、呂玉玲、邱若華、鄭正鈐、游顥、馬文君、顏寬恒、廖偉翔、黃健豪、羅廷瑋、丁學忠、黃建賓、傅崐萁,以及遭停職的新竹市長高虹安,另還有2名民進黨議員,為南投縣議員蔡銘軒、陳玉鈴。
而未通過的9案,皆為民進黨立委,包括伍麗華、張宏陸、蘇巧慧、李坤城、蔡其昌、何欣純、陳冠廷、林俊憲、王定宇。
此外,至少還有16位立委審議結果出爐,包括民進黨立委吳沛憶、吳思瑤、陳瑩;國民黨立委林德福、張智倫、楊瓊瓔、洪孟楷、羅明才、羅智強、徐巧芯、賴士葆、廖先翔、徐欣瑩、林思銘、江啟臣、謝衣鳯。
根據選罷法規定,中選會收到提議書後,會在25天內查對提議人名冊是否正確,因此按照各霸團提供的遞件日期推算,上述至少16位立委的審議結果將在3月3日至9日出爐。
除此之外,2月13日送件的無黨籍立委陳超明、國民黨立委邱鎮軍,民進黨立委黃捷、許智傑與王美惠的罷免審議結果最晚3月10日出爐;另民進黨立委吳琪銘審議結果最晚為3月14日、國民黨立委林沛祥為3月15日、民進黨立委陳俊宇為3月16日前出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