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賓總統府頒布備忘錄通告,在以經貿為目的情況之下,放寬過去30多年來對政府官員與台灣交流的嚴格限制,台灣外交部長林佳龍對此表示,菲國新規範將有助台灣在「總合外交」下,持續深化台菲實質合作。
菲律賓政府公報資訊網(Official Gazette)昨(21)日公布總統府第82號備忘錄通告(Memorandum Circular),放寬1989年時任總統艾奎諾夫人(Corazon Aquino)透過第313號行政命令所訂的官員與台交流限制,該行政命令禁止菲律賓所有政府官員訪台、接見台灣官員,或在未經外交部批准下與台灣官方交流。
而根據新的備忘錄通告,除了總統、副總統、外交部長和國防部長之外,其餘政府官員在經濟、貿易和招商為目的之下,可在使用一般護照、不使用官方頭銜的前提下赴台,僅需先向馬尼拉經濟文化辦事處(MECO)協調,並在行程結束後向MECO及菲國外交部提交報告,不再需要菲國外交部批准。
然而,目前仍禁止其官方與台灣簽署協議、備忘錄以及交換文件,除非事先獲得菲國外交部核准,或甚至可能需要總統府授權。
對此,台灣外交部長林佳龍表達肯定,認為菲國新規範將有助台灣在「總合外交」下,持續深化台菲實質合作。
外交部指出,台灣是菲律賓第8大出口市場、第9大貿易夥伴及第10大進口來源國;誠如菲律賓總統小馬可仕(Ferdinand Marcos Jr.)過去不斷強調的,台海和平穩定是優先要務,和平、安全與穩定關乎所有國家,台灣將持續偕同菲國等民主友盟,共同為區域繁榮、和平與穩定做出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