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城案仍在審理中,台北地方法院昨(27)日裁定,柯文哲、李文宗、沈慶京及應曉薇等4名被告自6月2日起延長羈押2個月,並停止接見、通信。
台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案、柯文哲政治獻金案,去年 12 月 26 日偵查終結,依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圖利、公益侵占與背信罪等起訴前台北市長柯文哲、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應曉薇、前台北市長辦公室主任李文宗等 11 人,並具體求處柯文哲總計 28 年 6 月徒刑。
自去年 9 月 5 日至今,柯文哲等 4 人已被羈押將近 9 個月,由於羈押期限將至,北院上週開庭訊問 4 名被告,合議庭認定 4 人仍有勾串、滅證之虞,且至今尚未完成證人交互詰問,證詞仍可能因為串供而改變,昨日裁定柯文哲等 4 人自 6 月 2 日起延長羈押 2 個月,並停止接見、通信。
對此,民眾黨發出聲明稿強調,北院裁定的延押理由書中,根本找不到有必要繼續羈押柯文哲的具體事證,不僅通篇裁定充斥空洞籠統的形容詞,更可謂是套用「萬用例稿」複製貼上,一句「晦暗不明」就裁定繼續延押,嚴重違反刑事訴訟法的羈押規定。
此外,多位證人皆證言,柯文哲從未針對京華城容積獎勵下指導棋,一切根據都委會審議結果,依法辦理施行公告,既是依法辦理,如此「欲加之罪」,怎能以剝奪人身自由之最劇烈手段,延押柯文哲、侵害柯文哲人權。
國民黨主席朱立倫則透過臉書說,台灣人民對司法的信任,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崩塌。這是對我們民主制度的極大侵蝕。更令人無法接受的是,司法顯有「雙重標準」。面對性質相似的案件,處理方式竟因人、因政黨色彩而異。
朱立倫重申,羈押是限制人身自由最嚴厲的手段,理應是「最後的手段」,而非偵查慣例,更不該成為「押人取供」或製造寒蟬效應的工具。當司法變相成為特定政治力量的武器,傷害的將不僅是個案的當事人,更是整個國家的民主根基與公民權利。
面對多名被告一再被延押,也引發網友正反兩面意見,有網友認為,「有個橘子在逃,風險肯定是大的」、「快叫橘子回來交代京華城案」。另一派網友則表示,「都快一年了,還找不到證據」、「如果真的有什麼證據,延押理由就不是這樣,以為老百姓是白癡喔」、「台灣真的是司法笑話,完全無視證人說什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