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民眾反應,有親屬放棄中華民國國籍並入籍中國,卻仍收到兵單;陸委會對此回應,這是為維護「服役公平性」。
對於已入籍中國卻仍收到兵單,通知入伍一事,陸委會今(13)日指出,這是依據兩岸條例第9條之1第2項規定,為維護「服役公平性」,避免役男利用到中國設戶籍以逃避兵役。
陸委會說明,依上述條例規定,在中國設籍或領用中方護照者,喪失台灣人民身分及在台選舉、罷免、創制、複決、擔任軍職、公職及其他在台灣設有戶籍所衍生相關權利,但因台灣人民身分所負之責任及義務,不因而喪失或免除。
至於這些人返台當兵,是否會有國安疑慮,陸委會則表示,具此類身分的役男,國防部會有適當的管理及處置方式,防杜相關國安疑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