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 2025-05-09 17:43 (民眾黨聲明)
首次發稿: 2025-09-05 17:14
北院審理京華城案,今天 (5日) 裁定前台北市長柯文哲新台幣7000萬元、台北市議員應曉薇3000萬元交保。應曉薇辯護人表達傍晚辦保,北院將提解。柯文哲部分則仍在籌款中。
台北地方法院表示,應曉薇的辯護人已經回覆今天傍晚要辦理交保程序,預計傍晚提解應曉薇到北院,辦理後續電子監控事宜。柯文哲的部分尚未回覆北院。
而根據自由時報最新消息,柯文哲的辯護律師傍晚發表聯合聲明指出,下午看守所律見時,柯文哲表示還要再深思,下週一(8日) 律見時,再答覆律師要不要交保。
據悉,柯文哲因不想借錢、欠人情所以向律師表達需再深思,律師將於下週一上午再次前往北所律見柯文哲,確認柯文哲的決定。
民眾黨官網隨後發布消息指出:
謝謝社會各界與好朋友們的關心。
針對柯文哲主席律師團就交保乙事所發出之聲明,台灣民眾黨公開聲明如下:
一、台灣民眾黨全體黨公職充分理解柯文哲主席捍衛清白之決心與意志,亦能充分體會柯文哲前主席此時針對交保乙事仍須思考之心情。
二、為了回應支持者之期待與各界眾多友人之關心,本黨將協助柯文哲主席家人做好一切準備,俟柯文哲主席於星期一指示律師同意後,立即向北院辦妥交保之程序,迎接柯文哲主席出來。

中央社報導,台北地院今天中午裁定指出,京華城案重要證人已交互詰問,被告柯文哲及應曉薇串證可能大幅降低,不得以共犯許芷瑜未到案、其他證人尚未到庭交互詰問等,即認尚有羈押被告2人必要性。
北院裁定柯文哲7000萬元、應曉薇3000萬元交保,限制住居於居所地,並至停止羈押起,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不得接觸本案被告、證人,須電子腳鐶、個案手機監控。
全案緣於,台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案、柯文哲政治獻金案,去年底依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圖利、公益侵占與背信等罪嫌起訴前台北市長柯文哲、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應曉薇、前台北市長辦公室主任李文宗等11人,具體求處柯文哲總計28年6月徒刑。
柯文哲、應曉薇所涉之罪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的重罪以及有勾串可能等,於今年1月2日起執行羈押禁見,並先後自4月2日、6月2日、8月2日起分別延長羈押禁見2個月,這次羈押期限為10月1日期滿。
北院表示,因詰問證人彭正聲的審理計畫比預期提早結束,法官決定就柯文哲、應曉薇2人的延押訊問以及2人聲請具保停押訊問提前到昨天上午進行,聽取檢辯意見,並提解2人到庭。案經合議庭評議後,今天做出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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