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詐騙手法日益多樣化,民眾在遭受詐騙後往往急於追回損失,反而成為詐騙集團再次下手的目標。中部一名 26 歲顏姓男子近日就遭遇這類「二次詐騙」案件,損失新臺幣 12 萬 5,000 元。
據警方調查,顏男透過社群平台LINE認識一名自稱【陳錦蓉】的人士,雙方以「交往結婚為前提」建立聯繫。對方表示曾有被詐騙經驗,並介紹顏男認識一名「叔叔」,聲稱可協助追回先前遭詐騙的款項。
「叔叔」以已查到款項流向為由,要求顏男支付所謂的處理費。顏男信以為真,陸續匯款 12 萬 5,000 元至指定帳戶。此後,對方更要求顏男寄出提款卡,稱將扣除手續費後返還款項。直到銀行通知帳戶遭警示,顏男才驚覺自己再次落入詐騙陷阱。
刑事警察局提醒民眾,遭詐騙後應保持冷靜,務必透過正規官方管道提出刑事或民事告訴,不要輕信所謂「可快速追回款項」的訊息。警方指出,若遇到以下特徵,多半為詐騙手法:
- 聲稱與檢警關係良好,可插隊處理案件
- 假冒銀行或律師協助追回款項
- 承諾透過駭客技術或特殊管道追回款項
若有疑慮,可撥打165反詐騙諮詢專線確認真偽。另若尋求律師協助,務必透過「法務部律師查詢系統」核實身分,避免落入假律師陷阱,以保障個人財務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