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長卓榮泰今天 (18日) 赴立法院報告「中央政府花蓮馬太鞍溪堰塞湖災後重建特別預算案」,他表示,經統整機關經費需求後,歲出共編列新台幣270億元,懇請朝野立委全力支持,早日通過特別預算案,使復原重建項目能盡速推動。
另外針對立法院會14日三讀修正財劃法部分條文。民進黨立委沈伯洋今天 (18日) 說,這已構成法律的「例外狀態」,行政院可參考學者建議做相對應回擊。行政院長卓榮泰說,依國民黨版財劃法,行政院窒礙難行,編不出預算、無法執行。
立法院會今邀請行政院長卓榮泰、主計長陳淑姿、財政部長莊翠雲、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主任委員陳金德及相關部會首長列席報告「中央政府花蓮馬太鞍溪堰塞湖災後重建特別預算案」編製經過並備質詢。

卓榮泰在報告中指出,9月23日因受樺加沙颱風外圍環流影響,花蓮縣馬太鞍溪上游堰塞湖發生災情,龐大洪流與土石瞬間傾瀉,短時間內沖毀馬太鞍溪橋,衝破馬太鞍溪南岸堤防並灌入市區,導致下游光復鄉等多處遭洪水淹沒,嚴重衝擊民眾生活及民生經濟。
卓榮泰表示,由於本次災情嚴重,依照現行災害防救法,辦理災後復原所需的經費已有所不足,行政院為了以最快、最有效率、最直接的方式擴大資源投入,原提出「丹娜絲颱風及728豪雨災後復原重建特別條例」修正草案,以總經費增加250億元辦理追加特別預算。
卓榮泰指出,經過朝野協商,立法院三讀通過「花蓮馬太鞍溪堰塞湖災後重建特別條例」,所需經費上限300億元,行政院並據以提出特別預算案,使各級政府全面展開復原重建工作。
卓榮泰表示,行政院本切實合理及符合救災與復建需要的原則,並因應鳳凰颱風導致鳳林、萬榮等地,於本條例災區範圍所致災損情形,經統整機關經費需求後,除預留後續額度30億元,暫未納編外,依特別條例規定編製完成本特別預算案,歲出共編列270億元,實施期程自11月11日至116年3月31日止,馬太鞍溪堰塞湖整治後續處理等部分項目辦理至119年底。
卓榮泰指出,其中經濟部編列91億元、交通部編列44億元、農業部編列43億元、環境部編列42億元、內政部編列28億元、原住民族委員會編列5億元、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編列1億元、衛福部編列1億元,另編列預備金15億元,所需財源全數以舉借債務支應。
卓榮泰表示,此次災情嚴重衝擊光復鄉等地,為推動整體性災後復原重建工作,本特別預算案規辦理災區復原重建項目計10項,包括馬太鞍溪堰塞湖整治相關工程14億元、農業復原27億元、電力系統3億元,自來水、瓦斯及燃氣設施1億元,家園及公共設施10億元、水利設施99億元、道路及交通47億元、環境衛生復原42億元、社會復原及產業促進10億元,其他重建統籌協調業務2億元,另編列預備金15億元。
根據中央社,卓榮泰指出,懇請朝野立委全力支持,早日通過本特別預算案,使政府各項復原重建項目能夠盡速推動,全力協助災民重建家園,修復基礎設施並復甦生產活動,讓民眾生活儘速重回常軌。
另一方面,立法院會14日三讀修正財政收支劃分法部分條文,明定中央對地方一般性補助款與計畫型補助款的權責,各地方政府的一般性補助款,不得少於修正施行前一年度預算核列數。
卓榮泰:若接受藍白財劃法修正
總預算將舉債5600億
民進黨立委沈伯洋詢問,新的財劃法惡法通過,行政院如何因應。卓榮泰表示,如果依照14日通過國民黨版財劃法編列明年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會出現新台幣5600億元的舉債,已超過公債法的上限。
卓榮泰說,這已經不是有沒有辦法執行的問題,而是有沒有辦法編列的問題。剛三讀通過的財劃法,完全無法解決公式錯誤,以及垂直、水平分配不合理的狀況,「真的是窒礙難行,我們沒有辦法執行這樣的工作」。
卓榮泰表示,希望立委詳細看看週四(20日)將送出的行政院版財劃法修正草案,是否能普遍照顧各縣市、中央地方事權分配更合理、各縣市分配更平均、中央地方能加強夥伴關係等。
卓榮泰說,至於14日通過的財劃法版本,「技術上用議事處理是可以的」,行政院也保持各種可能性,但依那個版本編不出預算、無法執行。行政院若依此編列預算,「主計總處不會同意,因為它超過公債法,財政部也不會同意」。
卓榮泰表示,退一萬步講,若真的違法編出預算,明年中央政府被大幅拿走統籌分配稅款與一般型補助款時,國庫會縮小,許多應急性的政策將無法執行。
卓榮泰說,分給地方的4156億元,到現在沒有一個地方政府清楚告訴他,拿錢做了什麼事情。行政院只是說,中央、地方事權要分清楚,地方就跳起來說營養午餐不能出、水電費不能出,「拿了幾百億,卻專注在這一、兩億的錢上面」。
卓榮泰表示,中央、地方事權一定要清楚,明年中央政府將沒有辦法在這樣的情況下,有任何調節能力,也不能再擴大政府債務。
沈伯洋說,聽來這已經構成法律的「例外狀態」,癱瘓政府財政,逼迫政府違法執行政策,更沒法編列預算做事。如果是「例外狀態」,行政院可以考慮參考學者建議,「做相對應回擊,不然國家沒辦法運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