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淡北道路工程鑽破自來水管造成大規模停水進入第 6 日,民眾抱怨不斷。台水方面已承諾依「實際停水日數」比例折減基本水費與用水費。而停水補償也引發政治討論,國民黨籍市議員陳偉杰主張訂定「停水災害補助自治條例」,建議每戶至少補助 5 萬元。但民進黨籍市議員鄭宇恩批評此構想不務實,建議採減免水費及定額補償方式,另補助商家營業損失。
第一區管理處位於淡水關渡橋旁之 1000mm送水幹管,於 11 月 27 日因新北市政府新建工程處委外廠商施工挖損導致破管。從 11 月 28 日起,受影響範圍涵蓋淡水區 16 個里,約 6.2 萬戶至 6.6 萬戶居民停水,直到 11 月 30 日下午才開始恢復供水。
不過,即便主管修復,因為末端管線、水壓不足以及高地區地勢影響,直到 12 月 3 日上午、停水進入第 6 日,有部分社區仍未恢復供水,引爆民怨。
經連日緊急搶修後,台水表示,依營業章程規定,停水超過 1 日者,當月基本費按停水天數比例扣減,停水超過3日者,除依前項扣減基本費外,另按停水 1 日扣減 1 日用水費,相關減免措施均將主動辦理,用戶無需提出申請。
除了台灣自來水公司提供水費減免,新北市政府已協調淡北道路施工廠商啟動補償機制。請民眾提供購買水或水塔馬達空轉修繕費用憑證,透過線上表單申請,或可直接前往淡水區公所專責窗口,收件時間延長至12/10。
而地方議員也提出補償方案提案,例如陳偉杰主張停水時多以扣減水費方式處理,金額不大,無實質助益,將尋求連署提案制訂「新北市停水災害補助自治條例」,針對非因計畫性施工公告停水,而是因天災、管線破裂、或其他不可歸責於用戶的原因,導致連續停水達 48 小時以上,且無法由臨時供水站完全滿足基本生活需求者補助金額,每戶不得低於新台幣五萬元整。
鄭宇恩則認為這提案不務實,她主張市府除了配合自來水公司水費減免外,應研議定額補償機制(每戶至少 500元),並針對商家營業損失另設補助。
針對商家停水補償方案,市長侯友宜今(3)日於市政會議後受訪談到,已要求施工廠商與受影響商家逐一協調並進行個別賠償;若商家對結果不滿意,市府將協助介入並代為求償。
為防止類似事件再發生,市府與台水共同檢討現有供水備援系統,新北市副市長朱惕之指出,目前淡水區配水池僅約 3.5 萬噸、輸水幹管目前僅兩條,明顯不足。建議增設容量達 5 萬噸以上的配水池,並增設備援輸水幹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