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日前舉辦「《終章》-全華網事件結案與權利返還說明會」,宣告長達 10 多年的藝術界「賣身契」詐欺案邁入尾聲。受害藝術家、現代水墨大師劉國松以其個人勝訴的 517 萬元債權,成功換取全華網負責人林株楠繼承人放棄不當權利,讓數百位藝術家重獲創作自由。
這跨越世代的詐欺陷阱起源於 2011 年,全球華人藝術網(全華網)負責人林株楠利用文化部「台灣百年藝術家傳記」等補助計畫名義,誘使逾 700 名藝術家簽署形同「賣身契」的同意書。合約內容包含著作權永久轉讓、作品專屬代理,甚至規定藝術家私下售畫需支付 4 成抽成給全華網。
北辰著作權事務所律師胡中瑋指出,林株楠當年交代業務員不得讓藝術家留底合約,宣稱是「營業秘密」,導致許多受害者根本不知情。
整起事件的轉機出現在 2014 年。劉國松因全華網誹謗案提起訴訟,意外發現對方非法上傳其 517 件作品,進而揭發背後牽連超過 800 人、高達 6,000 多張的非法授權合約。
儘管台北地方法院於 2024 年 12 月一審宣判詐欺罪成立,但因林株楠於判決前死亡,法院依法裁定不受理。因扣押文件被視為林株楠遺物無法沒收,案件一度陷入僵局。針對此結果,台北地檢署與受害藝術家已提起上訴,目前全案正由二審高等法院審理中。
為了徹底終結此災難,劉國松在贏得個人侵害著作權訴訟後,接受律師蕭雄淋建議,同意放棄 517 萬元賠償金債權,以此交換林株楠繼承人放棄手中所有不當合約權利。
劉國松長女劉令徽回憶,當時許多新銳藝術家因合約規定「每畫一張畫都屬於全華網」,一度絕望想搬離台灣,甚至有人抑鬱而終。當父親得知債權能救人時,二話不說便答應:「可以救人的事,一定要做。」
劉令徽強調,著作權是藝術家的生命,「即使過世 50 年後,權利仍屬於家族。若失去著作權,連印畫冊或學術研究的權利都沒有。」
文化部長李遠親自頒發「一等文化獎章」予劉國松,表彰其在關鍵時刻的無私奉獻。文化部表示,未出席說明會的藝術家,可於 2026 年 7 月 31 日前聯繫窗口領回同意書,逾期將統一銷毀,確保這批惡意文件不再流通。





